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
关于十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政法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对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等重要精神,就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刻检视差距不足、深挖问题根源、对标对表认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扛稳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区委政法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负总责,委机关办公会议成员具体分工负责,形成巡察整改落实的“头雁效应”;主要领导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带头落实整改;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的整改工作严督实改;责任科室真抓实干,落实各项举措,实现压力层层传导。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抓紧抓实。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区委政法委切实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在落实好“当下改”举措的同时,抓好“长久立”的治本之策,在健全制度建设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研究制定一系列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真正让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促使委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8人,制订完善制度10项,清退款项460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6374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和制度建设。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到位的问题,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强化理论学习,并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必学内容。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文件,建立《莲都区政法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备案清单》,明确责任和流程,确保应报尽报。
(二)完善案件会商和监督机制。针对案件会商监督闭环管理不足的问题,通过补齐案件会商台账资料、完善会商记录、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等方式,确保案件会商落实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对会商案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三)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针对社会区域治理现代化举措不足的问题,通过整改问题隐患、召开平安工作例会、分析平安建设指标等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工作提质增效。通过每月例会等形式,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部署重点工作,提升全区平安综治工作成效。
二、关于“统筹协调作用发挥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召开“浙丽守未”工作推进会,分析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推动相关部门落实保护机制。组织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酒吧、台球室、网约房等场所,整改违规行为,防止未成年人进入。加强社区矫正指导,完善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监管帮教,提升矫正成效,降低重新犯罪率。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治讲座、线上直播等方式,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修改完善《关于整治未成年人进入酒吧、KTV等歌舞娱乐场所专项工作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压实责任。
(二)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剖析问题,明确责任,推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全覆盖。开展年度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年初报备工作,督促全区各单位排查并报备事项,目前已收到29件报备事项。建立社会风险评估督查督办机制,明确各部门在风险评估中的职责,将评估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进行培训和督导,提升评估质量,并要求重大活动“应评尽评”,2025年以来已完成93个评估项目。
三、关于“办公会议议事决策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机制。明确将政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等重大工作事项纳入区委政法委办公会议研究范围,修订《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及《重大(重要)事项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暂行规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全面性和规范性。2025年以来,区委政法委已研究部署4项有关政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大工作事项。
(二)规范办公会议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修订议事规则,明确“办公会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等规定,推动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通过学习《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流程。
四、关于“‘四风’问题还有反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执法监督检查实效。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学习和意识提升,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干部会议等形式,强调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避免走过场。对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二)规范案件评查工作流程。针对案件评查报告不严谨、要素缺失等问题,要求补签评查人员姓名和落款日期,确保评查报告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开展案件评查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核查近五年案件评查报告的基本要素,确保无类似问题。制定《案件评查工作规范》,明确案件评查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
(三)加强执法监督责任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压实执法监督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五、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修订《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审核、履行和归档的具体流程,避免“先上车后补票”等程序倒置问题。设置合同管理岗,明确其职责为跟踪、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对2021年至今的合同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合同签订程序合法合规。
(二)加强合同审核和合法性把关。引入公职律师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重点检查合同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包括履约方信息、签订时间、支付方式等,避免留白或缺失。对2021年至今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并整改了多份合同中劳动报酬条款留白、甲方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等问题。
(三)提升合同管理法律意识和规范性。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能力。加强对失效法律引用问题的排查,确保合同制定依据准确无误,避免法律隐患。
六、关于“政府采购流程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政府采购流程和制度。建立规范的采购流程,明确询价邀请函和供应商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杜绝流程倒置问题。修订《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机构职责、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和采购纪律。明确采购需求的真实性和必要性,经办科室和分管领导需对采购需求进行签字确认,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开、透明。
(二)规范合同管理和支付流程。严禁违规一次性支付全额价款,严格审查合同支付方式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追回违规支付的设计后期服务费用。构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加强采购监督和责任落实。成立由政治处主任任组长的采购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供应商选择和采购流程的规范性监督。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强化采购流程和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和凭证管理。修订《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财务报销凭证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如税务发票、财政票据等),做到要素齐全、信息真实。规范报销流程,增设审核环节,要求“发票报销一律要由经办人签名,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财务审核岗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使财务报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加强报销凭证审核和规范性管理。严禁财务报销凭据随意涂改,确保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销凭证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发现9次费用报销以领款单入账的情况,已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对违规领取的伙食补助、夜餐费等共计460元进行退缴,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八、关于“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和流程。修订《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范项目管理行为。通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提升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项目管理能力,确保工程管理程序规范执行。
(二)加强工程管理程序的规范性和监督。对近五年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2022年主题公园项目变更程序瑕疵问题,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明确项目变更需经过会议研究,避免程序瑕疵。强化工程管理程序的规范性,确保项目管理流程合法合规。
九、关于“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处置流程。修订《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盘点和处置流程,规范资产调拨和报废程序。针对未及时处置的公车问题,及时向莲都区财政局(国资办)申请处置报废、评估程序,完成处置。确保固定资产处置合法合规,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和培训。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内容,重点围绕资产管理、维护、盘点和调拨进行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定期对在用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盘点、登记和调拨管理,实行目录化管理,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十、关于“内控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工程和采购管理。修订并审议通过《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和流程,从项目前期、实施到竣工验收进行全面规范。同时,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版)》编制采购建议书,避免“未批先采”行为,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二)加强采购流程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物资采购流程,针对服务类采购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确保采购管理覆盖机关办公物品采购和项目服务类采购。2025年初,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采购建议书4份,有效防止未批先采行为,提升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和人员能力提升。组织采购小组人员学习《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提升采购管理业务能力。通过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十一、关于“工会账目欠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会账目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将散乱存放的工会报销凭证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并录入工会财务会计系统,确保账目规范、完整,杜绝凭证遗失风险。同时,修订并审议通过《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会费用报销流程和要求,确保报销凭证完整、签字齐全、用途清晰。通过制度完善,规范工会财务管理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加强工会财务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通过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工会账目欠规范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压实责任。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工会账目管理,杜绝财务风险。同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工会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十二、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党建工作研究部署。确保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办公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区委政法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莲都区委政法委机关党建工作计划》,专题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并将党建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传达全区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凝聚思想共识。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传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对基层党建和纪检工作的重视。通过专题学习,强化全体干部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到位。
十三、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范执行程序。针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相关通知要求,提升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引以为戒,如实上报个人重大事项。
(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提升能力素质。针对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重视不够的问题,争取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建立政法单位政治轮训备案机制,要求各单位事前报送计划、事后备案。
(三)规范干部兼职审批流程,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干部兼职审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筑牢廉洁防线。建立《莲都区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兼职审批监督机制》,开展干部兼职情况自查自纠,确保兼职审批程序规范、到位。
十四、关于“对全区政法队伍建设牵头抓总指导仍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区委政法委办公会议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五个配套规定,深刻领悟核心要义,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压实政法队伍建设责任。完善《关于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季度报送制度的通知》,确保政法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推动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加强政法单位正风肃纪工作,督促政法单位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提升干警尽职担当意识。通过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下一步,区委政法委班子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讲政治。区委政法委将牢记政法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5个配套规定,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督查等制度的同时,通过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充分履行“领导、统筹、监督、服务”职能,引领政法机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导向、价值取向,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件件传达学习、相关部署要求件件闭环落实,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省委和市委有部署,莲都政法见行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巩固成效促发展。区委政法委将以“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进一步构建“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主抓、科室单位专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巡察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在具体问题整改完成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继续在规范工作标准、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及时将阶段性的有效举措转化为管根本、管长远的规章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三是转化整改成果,推动政法事业发展。持续推进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与各项政法工作相结合,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区委“1510”的部署要求和全区平安莲都建设“134”的总体思路,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莲都为主线、以政法工作现代化为牵引,全力以赴确保政治安全、全局谋划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发力护航“连冠”、全域协同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为忠诚践行“八八战略”、众志成城挺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281100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莲都区丽阳街491号,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邮编:323000;电子邮箱:lssldqzfw@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