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发南山地块周边配套路网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项目拟建地点碧湖镇,项目用地面积13094平方米,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11174平方米、代征用地面积1920平方米。本次道路设计全长约920米,道路红线宽12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路线、路基、路面、交叉口、无障碍设计等)、给排水管网、路灯、交通标志标线、弱电管线、电力等。项目红线范围具体详见附图。
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期限为十天。如有异议的重大利害人(或法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告期限: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3日止
联系地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319室(北苑路192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电话:2668279、2668246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