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医保行政部门定点医药机构确定的评估要求,根据《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丽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丽医保中心发[2022]1 号)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专家评审,拟定新增2家医药机构为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4月11日-4月18日,请广大社会公众及各医药机构监督,如有异议可以向莲都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0578-2637212
附件:丽水市莲都区2025年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表
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丽水市莲都区2025年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审核结果 |
1 | 丽水莲都贝佳口腔诊所 | 92331102MAE0QRLM12 | 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文一路822-1号 | 张龙伟 | 通过 |
2 | 丽水市汇星便民药店有限公司 | 浙CA578000219 | 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竹舟村溪滩 | 李海波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