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财办预〔2019〕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浙财预〔2019〕19号)等文件规定,为增强地方政府债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现按文件要求公开我局2023-2024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相关信息:
2023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23年浙江省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五期)--2023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总额0.4亿元,债券期限20年,债券票面利率3.22%, 新增债券主要用于莲都区乡镇级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
2024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24年浙江省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十七期)--2024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期))总额0.2亿元,债券期限20年,债券票面利率2.49%, 新增债券主要用于莲都区乡镇级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
没有2023年--2024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附件: 1.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2023年--2024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
2.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2023年--2024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2023年--2024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xls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2023年--2024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