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丽水市莲都区行政服务中心 | 机构负责人 | 陈玲韫 |
机构地址 | 浙江丽人木业集团公司大楼(人民路649号)12楼 | 联系方式 | 0578-2027953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
机构职能 | |||
(一)研究上级关于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具体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政策、制度等。 (二)负责区级行政审批服务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协调,拟定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办事流程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及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的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指导各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 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四)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动态管理进驻(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和导办服务,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市、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相关工作。 (六)负责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进驻部门窗口及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负责各类投诉受理、调查、处置工作。 (七)承担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监督指导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区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管理、协调和特殊人群免费预约代办服务工作。协调落实跨层级、跨部门联动代办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代办服务工作。 (八)负责涉审中介服务平台的审核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