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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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32501MB1D8405X1/2025-00534      发布机构: 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1-23 11:2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汇总2024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莲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解放街209号,邮编:323000,电话:2601330,传真:213272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一年来,紧紧围绕项目资金使用、补助资金发放、新政策等林业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信息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条,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本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坚持政务公开应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一系列相关内容。一是加强基础信息公开。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公开,在门户网站上细化公开内容,涵盖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行政运行经费情况等方面,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职责等,有利于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推进重点工作执行公开。聚焦2024年度中心重点工作,对莲都区健康森林建设(莲都林地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油茶保供生产项目补助资金、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莲都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租赁资金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同时,起草《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令》(征求意见稿)、《莲都区护林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等相关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公布相关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三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梳理已公开的政策文件,落实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2024年紧扣中心重点工作,为全面落实林长制,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切实保护森林、湿地资源,全面构建基层森林草地湿地管护网格化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对《护林员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准确传递政策,并做好相互关联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邮箱和工作流程图,并提供下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方便申请人对有关信息的申请或咨询,明确单位内部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1名兼职人员负责接收邮寄传真来信来函、政府门户网站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页上的信息公开申请、来访群众当场填写的申请表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做好登记受理。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省、市、区相关考核要求及《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七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化政务公开内容审查,由分管副主任具体抓,办公室明确1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做到审查职责到位,从源头保障政务公开内容的完整准确。2024年,按要求印发《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对于所发布信息程序规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原则,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完成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整合至浙政钉政务办公pc端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化后的信息公开平台更有利于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市、区各项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考核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工作考核,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不断完善社会评议机制,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2024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收集社会各界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推动问题的解决;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与民众的互动;提高社会评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中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政府网站5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举措解读不够深入细致,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的多元化需求;二是政务公开渠道不够多样,主要集中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公开;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仍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争取设置专职人员。

(二)下步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根据领导干部人事变动,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落实的组织保障力。

二是聚集林业重点工作。积极谋划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围绕林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等要素,扎实做好信息常态化公开。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做好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确保季度报表统一报送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质量,确保年度报告可读性强,内容务实。   

四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引导,推进全员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

2025年,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谋划落实,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注重实效,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坚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真实性、全面性、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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