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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
国四及以上更新补贴、新能源汽车补助、旧车
置换购新补助、二季度汽车消费补贴
申领事宜的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9-11 15:40:18

各有关车企和消费者:

二季度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结束后,我局委托丽水万邦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4家车企共计3047辆申报车辆开展审计,已于2024年8月13日出具审计报告,下一步将按程序规定推进补贴拨付事宜。截至目前,陆续有消费者反映:因其符合国家或省级政策的申报条件,想放弃地方补贴资格。为此,特作如下公告:

根据《丽水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精神,明确新能源汽车补助、旧车置换购新补助、二季度汽车消费券等地方补贴不能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前期已通过“源车补”申报地方补贴的消费者,若需放弃补贴,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联系购车车企,提交自愿放弃补贴说明,由车企汇总后于9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莲都区商务局(0578-2278303)。区商务局将在核对无误后予以同意取消。

若在补贴发放后提出放弃申请的,需先将补贴金额原路退还,并以书面形式报告至区商务局。若未及时、足额退还相关款项的,在申报国家报废更新补贴、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时,将因重复申报而导致审核不通过。

特此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商务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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