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以尊重自然规律、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宗旨,以实现古树名木资源有效保护为目标。全面落实古树名木管理和养护责任,完善资源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莲都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水平。近五年莲都区已投入资金304万元,保护古树名木134株。完成《古树名木五年(2024-2028)保护规划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拟对全区古树实施个性化“养老”,确保绿色文化传承。
一是摸清古树家底,为全区古树“建档立册”。对古树名木开展资源普查,经调查,全区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古树名木共1909 株。其中,一级古树107株、二级古树318株、三级古树1484株。分布于全区 11 个乡镇、街道。隶属 27 科 51 属 66 种,其中,生长环境为好的 1894 株、生长环境为中的 7 株、生长环境为差的8株。以普查成果数据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和影像为基础,建立了古树名木资源管理档案,实现古树名木数据可实时查询、统计和更新。同时,注重古树保护过程中资料的搜集与保存,对保护树木的基础资料、健康状况、保护措施、保护前后的对比照片等内容,建立保护档案。为今后的古树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对已保护的古树进一步观察和研究。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让每棵古树“老有所依”。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明确城市建成区内,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地乡级住建部门(园林绿化部门)进行管理。城市建成区内,非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地住建(园林)部门委托上述单位自行管理。分布于城市建成区外的古树名木由林业部门负责管理。并签订莲都区古树名木养护协议,明确养护责任。护林员对各自巡护区域内古树名木定期“走访”,加大对一级古树的巡护密度。力争使每一株古树名木都有部门管理、有人养护,实现全面保护,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成效。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近年来,争取上级古树名木保护资金193万元,有力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三是组织“专家会诊”,为古树开展“个体诊疗”。定期由各乡镇林业站对古树名木进行现场勘查,对古树名木开展生长现状、病虫害情况、周边安全隐患、立地条件与古树根系分布等进行情况分析,及时上报需救治古树。针对古树健康生长状况的不同,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古树名木的空间位置、保护等级、树种、生长环境、生长势以及管护措施等方面的差异,对古树制定“一树一策”个性化保护方案,方案编制完成后,再经专家小组进行统一论证,修改与完善后再予以实施,确保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分别开展病虫害防治、填堵树洞、加固、支撑、培土护根等措施进行保护。计划在2024-2028年之间对全部 1738 株古树名木开展日常养护,对 102 株散生衰弱古树名木实施复壮,对 31 株生长势濒危古树名木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