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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源文件http://www.liandu.gov.cn/art/2024/7/12/art_1229430187_2524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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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用水权改革的起点。2014年水利部在7个省(自治区)开展全国水权试点,2016年出台《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同年设立中国水权交易所,这三大改革性的里程碑事件将用水权交易市场推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在撬开用水权市场化配置的“破障”进程中,挥出了有力的“三把斧”。 用水权改革的发展。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正式启动“用水权”的概念,此后的政策文件中多以“用水权”这一表述贯穿始终,建立了清晰的、统一的用水权改革的话语体系,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改革,推动用水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实现了多点突破。 用水权改革的新要求。2022年8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用水权初始分配、市场化交易、平台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给出了全面透彻、分类明晰的指导性部署,同时,鼓励地方将用水权交易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手段,完善水权交易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协同研究探索通过用水权质押、抵押、担保等方式,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提供融资支持。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制定《莲都区集体山塘水库用水权确权管理办法》,山塘水库用水权得以明确。 三、文件依据 水利部 发改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2】333号)。 四、适用对象 莲都区。 五、关键词解释 山塘水库用水权为取水许可证限期内的山塘水库水域范围内水资源的使用权,非山塘水库的所有权。 发放的山塘水库用水权取水许可证仅为山塘水库的取水许可配置证,需要取用山塘水库水资源的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外办理取水许可证,同时山塘水库用水权所有人应到莲都区水利局变更取水许可配置证。 六、注意事项 用水权交易不得挤占农村基本生活用水、基本生态用水、农田灌溉合理用水。受让方通过交易获得用水权后不得擅自改变水资源使用用途,不得损害相关利益方用水权益。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无。 八、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莲都区水利局 0578-2278715。 联系人:吴迪扬 联系电话:15005882126 九、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4年8月4日起。 十、其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