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3日,莲都区白云街道人民路白杨林公园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安排工人清除枯死树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5万元。事故发生后,莲都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并于2023年4月27日《莲都区白云街道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37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5月25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市建设局、白云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派员参加,成立莲都区白云街道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4年5月25日,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区政府批复的《莲都区白云街道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通过深入事故企业、相关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2024年6月15日,评估工作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经研究通过,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莲都区白云街道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的批复要求,对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
钟一波,作为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有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未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对钟一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莲都应急罚决〔2023〕第000023号),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壹仟玖佰陆拾伍元陆角( ¥ 301,965.60)的行政处罚,钟一波于2023年10月13日将罚款缴纳完毕。
管超勇,作为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城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标项一)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现场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依据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下发《处罚通报》(浙绿字〔2023〕27号),取消其2023年度项目考核奖金,并作通报批评。
(二)有关单位的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
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全面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制定伐木等相关操作规程,砍树作业时班组长未在作业现场,未按照公司现场晨会管理制度进行安全作业强调,未告知潘志琴等工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砍树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对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莲都应急罚决〔2023〕第000022号),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 320,000.00)的行政处罚,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将罚款缴纳完毕。
三、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调阅台账资料,莲都区白云街道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各单位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已深刻吸取“3·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教训,全面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目标指标,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加大了行政监管力度,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落实了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加强了作业现场管理,组织了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大整治行动、实地安全督导行动,开展了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一步落实。
(二)丽水市住房与建设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约谈园林管理中心,开展全市园林绿化风险隐患排查,提升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的安全监管和管控力度。约谈企业负责人,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莲都区白云街道办事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在建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文件资料,严格落实了《莲都区白云街道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以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相关责任人员追责已落实到位,相关责任单位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
莲都区白云街道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
有限公司“3·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
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