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公示公告 >规划公告
首页
金湖佳苑周边配套路网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索引号: 777209815/2024-64539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4-30 16:24:21

金湖佳苑周边配套路网工程位于莲都区碧湖镇高溪区块,业主单位为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业主委托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设计方案,经我局与发改局组织各部门联合审查。现我局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如下:

一、金湖佳苑周边配套路网工程项目位于丽水市碧湖镇高溪区块项目包含六条市政道路。项目周边为规划工业用地,周边现状村庄房屋均已在拆除。本项目道路一起点桩号A KO+000S222省道相交,终点桩号A K0+161.287,道路一衔接现状S222省道,S222省道衔接处现状标高为69.95,与S222省道设计标高顺接;道路二起点桩号B KO+000,终点桩号B KO+802.151,全线共一座桥梁桥梁中心桩号:B K0+417.843、跨径2×20米)。道路四南段起点桩号C K0+000,终点桩号C K0+294.97,与石郎线衔接处设计标高为63,与石郎线设计标高顺接。道路四北段段起点桩号D K0+000,终点桩号D K0+470.523;道路五起点桩号E K0+000,终点桩号E K0+205.054;起点与石郎线衔接,石郎线设计标高为60.6,与石郎线设计标高顺接。道路六起点桩号F K0+000,终点桩号F K0+174.31;起点与石郎线衔接,衔接处设计标高为59.24,与石郎线设计标高顺接。道路七起点桩号G K0+000,终点桩号G K0+335.3,全线共一座桥梁桥梁中心桩号:G K0+180、跨径2×25米);六条市政道路均采用一块板横断面,其中道路一、道路五为:3.0m(人行道)+18m(车行道)+3m(人行道)=24m;道路二、道路六为:3.0m(人行道)+10m(车行道)+3m(人行道)=16m道路四为:3.0m(人行道)+14m(车行道)+3m(人行道)=20m道路七为:3.0m(人行道)+12m(车行道)+3m(人行道)=18m道路一、道路五为双向车道,道路二、道路四、道路六、道路七为双向车道,道路类别与等级:道路一、道路五为城市次干路,道路二、道路四、道路六,道路七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车行道路面采用沥青砼,设计年限:次干路15,支路10年。

二、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5351平方米,其中城镇道路用地面积48253平方米,代征用地面积2709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道路、市政管网、路灯、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桥梁等。

、该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天,510日止。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314室(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2668245、2668246。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4430

总平图.pdf效果图.pdf区位图.pdf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