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郑某海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返还的公告
作者:
来源: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4-03-29 16:40:47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郑某海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返还,特公告如下:
我局立案侦办的“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郑某海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3年9月7日依法对涉案的吴某胜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现拟对涉案的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郑某海,现予以公告30日;如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返还该涉案资金。
冻结账户:吴某胜;账户所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帐号:6228*****5008483202;返还资金:12494.02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联系人:贺警官;联系电话:0578-2787050)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