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镇本级预算。
二、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464.37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464.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42.09万元,下降27.02%,主要是压减预算和大部分部门项目由有关部门进行编制。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4.37万元(上年结转1.02万元),占100.0%。(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464.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42.09万元,下降27.02%,主要是压减预算和大部分部门项目由有关部门进行编制。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7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85万元、农林水支出24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51.10万元,占64.9%;日常公用支出91.05万元,占6.2%;项目支出422.22万元,占28.8%。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64.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64.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7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85万元、农林水支出24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20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4.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36.04万元,下降36.79%,主要是压减预算和大部分部门项目由有关部门进行编制。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79万元,占6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6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3万元,占8.6%;卫生健康支出73.85万元,占5.0%;农林水支出245.00万元,占16.7%;住房保障支出81.84万元,占5.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20万元,占3.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4.2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2.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网格员工作经费发放。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6.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0.4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0.76万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3.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30.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0.26万元,主要用于残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9.0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8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45.00万元,主要用于老竹自来水厂运营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1.8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47.00万元,主要用于莲都区小流域自然灾害预警系统项目。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7.2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1.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6万元。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05万元。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原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巡查指导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落实过紧日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不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38万元,下降32.27%,主要是压减预算落实过紧日子。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22.2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