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218/2024-63522 | 文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
莲都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丽水市莲都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将2023年度莲都区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莲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70.63万元、代书补贴0.41万元、值班补贴6.45万元、法律帮助案件补贴13.96万元、案件质量评估费用1.08万元,共计92.38万元。 二、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莲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9件,其中刑事案件377件、民事案件142件,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134件。解答来访、来电咨询3655人次。 三、案件质量考核情况 2023年市级抽查我区法律援助案件10件,经评定优秀案件6件,优秀率60%;良好案件4件,良好率40%。区级抽查109件,指派案件评查专家库中的律师进行评定,经评定优秀案件57件,优秀率52%;良好案件49件,良好率45%;合格案件3件,合格率3%。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