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丽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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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 责任编辑:
叶志龙 发布时间:
2024-02-07 09:31:542020-09-30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4日,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立新提请的《关于提请吴丽云等职务任免的议案》,通过了如下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吴丽云、陈金奎为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朱泽霞为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吴蔚国为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吴丽云的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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