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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碧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50840/2024-62881      发布机构: 碧湖镇      发布时间: 2024-01-24 10:17:5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莲都区人民政府网(乡镇信息公开—碧湖镇)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碧湖镇党政办联系(地址:莲都区碧湖镇大众街28号,邮编:323006,电话:0578-2027805。)


一、总体情况

碧湖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1.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范围包括镇政府领导及分工、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镇政府规章、镇政府重点工作、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镇政府应急管理、镇政府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规则、镇政府人事任免等内容,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622条,其中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98条,在“诗画碧湖”微信视频号上开设“我们在碧湖”、“碧湖新城非遗视频展播”、“主播带你探碧湖”等专栏,全年共发布视频94个,累计阅读量达到62.5万人次,在“莲连看”APP碧湖号上发布微文110篇,利用广播、电子屏、报纸、信息公开栏、宣传墙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20条。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包括各类政府文件、各项政府决策、各类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碧湖镇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方式包括现场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申请相关要求和方式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2023年,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25件,所有案件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分类;扩宽公开渠道,利用短信、广播、微信公众号、线下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4.考核监督保障。确定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专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常态化考核监管,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并落实整改。公开监督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

第二十条第(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有发布信息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信息公开质量要提升等,针对以上问题,我镇积极整改:

       一是提高主动信息公开的质量。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是丰富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包括乡镇动态、公示公告、议案提案、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公开专栏、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三审制度,执行各办公室(中心)撰稿,业务人员一审一校,分管领导二审二校,主要领导三审三校签发制,全过程实施分管领导负责文字和保密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专人网站发布的签批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版网址:http://www.liandu.gov.cn/art/2024/1/24/art_1229372747_5255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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