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15日起,对2021年至2023年莲都区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 虞君芳
审计组主审:杜迎礼
审计组成员:黄建国、朱浩、王璐(廉政监督员)、涂建梅。
附件:1.承诺书
2.审前公告
3.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4.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