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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大搬快聚富民安居”莲都创新区实施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3-08-03 16: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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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2023-08-03 16:43:47  废止时间: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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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2〕1923 号)文件、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以及丽水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后续帮扶工作。

“十四五”期间,莲都区以碧湖新城为“主战场”,从满足搬迁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出发,聚焦“大搬快聚”安置区块,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好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富得起”“融得入”。以建设“大搬快聚富民安居”莲都创新区,力争建设“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后续帮扶中国样板区(莲都),打造全国性异地搬迁综合性改革集成示范区域、全国城乡共富新场景暨共富美好社会山区城市的典范区域、国家级新型城镇化样板区域为主要目标,为扎实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深化后续就业帮扶工作,充分激发大搬快聚人员就业创业活力,鼓励与支持大搬快聚人员积极就业和自主创业,在区里出台的《关于建设“大搬快聚富民安居”莲都创新区实施意见》的政策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莲都区关于支持“大搬快聚”人员就业创业的政策意见》。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一)总体框架

总体框架包含引导大搬快聚人员积极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大搬快聚人员就业、扶持大搬快聚人员自主创业、提高大搬快聚人员就业创业能力四个方面内容。

(二)政策内容

1.大搬快聚人员就业补贴。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的莲都区大搬快聚人员在莲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实现新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大搬快聚人员每人每年5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解释:政策鼓励大搬快聚人员到莲都区企业就业。政策内容参考现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即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莲都区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年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就业补贴标准,结合莲都实际,建议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企业公益性岗位补贴。莲都区碧湖新城企业面向大搬快聚就业困难人员、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低保、低边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大搬快聚人员上岗,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给予企业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莲都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解释:政策根据就业困难大搬快聚群众(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低保低边人员)的实际情况,开发碧湖镇企业的就业岗位,一方面兜底安置就业困难大搬快聚人员就业,另一方面为碧湖镇企业减轻用工成本,补贴标准参照现有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3.企业招用大搬快聚人员社保补贴。莲都区碧湖新城企业招用大搬快聚人员新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社保补贴。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补贴企业为大搬快聚人员实际缴纳社保单位部分(社保最低缴纳档次,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政策解释:政策鼓励企业为大搬快聚人员缴纳社保,参照现有的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相关政策标准,为企业补贴一年的企业实际缴纳社保部分。

4.大搬快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大搬快聚人员在莲都区行政范围内新创业(登记注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解释:政策鼓励大搬快聚人员在莲都区积极创业,补贴标准参照现有的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即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5.大搬快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大搬快聚人员在莲都区行政范围内新创业(登记注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按贷款发放实际利率给予贴息(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的市场报价利率LPR+200BP),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解释:政策根据大搬快聚人员创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和困难,为大搬快聚人员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减轻融资成本,参照现有的重点群体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结合大搬快聚人员创业规模和资金需求的实际,建议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参照现有的重点群体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6.参加就业创业培训误工补贴。大搬快聚人员参加莲都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按照规定完成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经主办单位审核认定、区人力社保部门复核后按照实际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误工补贴,培训误工补贴次数一年不超过1次。

政策解释:政策为提高大搬快聚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大搬快聚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就业创业培训,考虑大搬快聚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实际,建议给予就业创业培训误工补贴。为统一各部门政策,将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一并纳入,补贴标准每人每天100元,补贴次数不超过1次。

三、文件依据

《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2〕1923 号)、《关于建设“大搬快聚富民安居”莲都创新区实施意见》(莲政发〔2020〕11号)。

四、适用对象

莲都区关于支持“大搬快聚”人员就业创业政策意见的对象为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的莲都区异地搬迁、大搬快聚人员(简称大搬快聚人员)。

五、关键词解释

碧湖镇企业:属地划分以营业执照为准,地址为碧湖镇域内,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正常经营:有实际经营地址且有连续的经营流水。

六、注意事项

原有政策与本政策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同一事项涉及区内多项奖励(补助)或同一大搬快聚人员涉及多项补贴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符合现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从现有专项资金列支;不符合现有创业政策,符合该文件政策的情况,从区级财政列支。

七、解读机关和联系人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徐鸣远 联系电话:0578-2172458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政策意见自2023年9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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