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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桃碧线改造提升工程(下圳至保定段)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002650488/2023-59722      发布机构: 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 2023-08-24 10:13:35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莲都区桃碧线改造提升工程(下圳至保定段)二期

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石牛村,接一期(下圳至石牛)段终点,起点桩号K2+800,路线走新线,避让石牛、新亭、下叶、九龙;路线经九龙湿地公园后沿老路进行拓宽,经资福、上阁、上赵,终点与望江路相接,路线全长8.31公里。

本项目根据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二期(石牛至碧湖)段路基宽度20m。

工程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2009.8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沿线河流主要为大溪和通济堰,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II类水质标准。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的耕地、沿线植被、动物、水土保持设施等;本工程的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里程范围

方位

距道路边界
(红线)距离/m

距道路中心线/m

1

石牛村

K3+000~350

路东

38

48

2

莲都区碧湖镇石牛卫生院

K3+200~250

路东

59

69

3

新亭村

K3+350~700

路东

21

31

4

下叶村

K5+200~850

路东南

12

22

5

九龙村

K5+850~K6+350

路东南

17

27

6

平二村

K6+350~850

路东南

30

40

7

莲都区平原幼儿园

K6+400~450

路东南

188

198

8

莲都区碧湖镇平原卫生院

K6+520~570

路东南

184

194

9

资福村

K8+150~680

路东西

15

25

10

上阁村

K8+680~K9+250

路东

8

18

11

上赵村

K10+000~450

路北

9

19

12

新农村

K10+500~680

路北

13

23

13

碧一村

K10+950~K11+110

路西北

20

30

14

大井头

K11+110

路西南

48

58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废水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车辆保养清洗废水和桥梁基础施工引起水域的悬浮物增加等,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2、空气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混凝土拌和站粉尘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烃类)和烟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评价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筑路机械的作业噪声及开挖、建桥打桩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噪声,车辆单车行驶噪声因车况、车速、路面条件等不同而异,其LAeq值一般在70~90dB。营运期交通噪声对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生物量的影响主要来自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永久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占地对其产生影响,根据现状调查,工程沿线主要植被类型为农作物和次生林等,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植物生物量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公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对沿线水体和环境空气的影响,有毒有害的固态、液体危险品因交通事故而泄漏、落水将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危害农业灌溉等方面;易燃易爆运输车辆如发生事故,将引起爆炸,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环境空气。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路基填挖、施工施工、桥梁建设等施工活动,并对临时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可能减少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严禁漏油和各类废水的直排,均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或回用。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在靠近居民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所,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新筑路基及时压实等。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4、声环境保护措施:距离较近的施工点,设置临时隔声围护;营运期采用提高绿化面积、规划控制,对噪声超标采取隔声窗等降噪措施降低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

5、环境风险: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在工程跨河桥梁两侧加装防护栏,为避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掉入水域,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需在跨河桥梁两侧加固和加高跨两侧护栏,选用高等级的防撞护栏(SS加强型的波形护栏),以防污染事故发生。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莲都区桃碧线改造提升工程(下圳至保定段)二期符合《莲都区综合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莲发改规划【2021】7号)以及“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的建设能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提高区域居民的出行效率,促进区域经济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明显。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中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求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将其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本项目涉及文物保护的7号桥(跨越通济堰支渠(平一村段)),推荐方案不符合《丽水通济堰保护总体规划》(2018-04)2m净空的管控要求,但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济堰建设控制地带内莲都区桃碧线改造提升工程(下圳至保定段)一期、二期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3】118号)意见,该方案总体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济堰保护规划》的管控要求,目前浙江省文物局已将本工程设计方案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上报国家文物局。同时,于2023年6月25日,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出具了《关于莲都区桃碧线改造提升工程(下圳至保定段)一期二期项目涉文物保护单位方案报批的情况说明》。

综上,在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以及本项目7号桥(跨越通济堰支渠(平一村段))的推荐设计方案取得国家文物局的许可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34号

联系电话:0578-2050399

(2)代建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环北路66号

联系电话:0578-2630815

(3)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

联系电话:0571-28257975

(4)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地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联系电话:0578-2051257

(5)项目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联系电话:0578-2217021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byhj.com/)进行公开。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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