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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度丽水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及提升工程中央资金的复函
索引号: 002561288/2023-58567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3-06-30 17:08:07
索引号 002561288/2023-58567 文号 莲发改投资〔2023〕21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拨付2023年度丽水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及提升工程中央资金的函》收悉。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73号)下达丽水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及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621万元;根据《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中央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函》下达丽水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及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355万元。

以上中央预算内资金总计976万元,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19号)及相关财经制度规定,专项用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并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

关于拨付2023年度丽水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及提升工程中央资金的复函.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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