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 莲征安置〔2023〕5-1号)的通知(莲政征补偿〔2023〕17-1号)
作者:
来源: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6-20 17:02: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莲都区丽新畲族乡2023(1)号地块(丽水东西岩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 莲征安置〔2023〕5-2号)已经本机关调整变更并确定,现予以公布。
调整变更内容如下
1.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需征收上塘畈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不变,其地类发生调整,其中:林地0.6186公顷减少面积0.2148公顷,新方案面积为0.4038公顷;园地面积0.0025公顷增加面积0.2148公顷,新方案面积为0.2173公顷。增加区片综合地价金额7.4104万元
2.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不变,其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变;原方案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实行包干补偿面积0.9287公顷不变,增加包干补偿金额2.7387万元;本次征地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调整为8人,涉及上塘畈村共8人。
3.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莲征安置〔2023〕5-1号)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莲政征补偿〔2023〕17-1号.pdf包含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莲征安置〔202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