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3-560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
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全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拟订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体制改革方案。 2.负责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指导工作。 3.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维护、生活垃圾处置等工作。 4.负责牵头城区主次街道、社区城中村、管辖公厕保洁的作业考核与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末端处置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计量、统计、审核、付费工作。 6.负责牵头管理乡镇(街道)村庄保洁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 7.负责城区环卫政策性收费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配合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验收建设工程环卫配套项目。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一个单位。 二、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8425.92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8425.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752.78减少2326.86万元,下降1.1%,主要是本年农村环境卫生经费、农村公厕保洁经费及垃圾分类经费由乡镇街道直接纳入部门预算中。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25.92万元(上年结转504.78万元),占10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92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25.50万元,占9.4%;日常公用支出140.52万元,占0.8%;项目支出16559.90万元,占89.9%。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425.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8425.9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92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89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25.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459.82减少2033.9万元,下降9.9%,主要是本年农村环境卫生经费、农村公厕保洁经费及垃圾分类经费由乡镇街道直接纳入部门预算中。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18万元,占1.2%;卫生健康(类)支出121.54万元,占0.7%;城乡社区(类)支出17922.32万元,占97.3%;住房保障(类)支出162.89万元,占0.9%。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74.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工人年度慰问金和活动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1.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7392.5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保洁一体化、垃圾中转清运、垃圾场处置、环卫工人免费早中餐、单位职工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6)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529.78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62.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66.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5.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4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33.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3.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单位来莲都区政策调研、学习考察、工作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实行公车改革,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6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408.5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59.90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以外的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