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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关于市委提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2-30 12:57:1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市委提级巡察组对莲都区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19日,市委提级巡察组向莲都区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莲都区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先后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传达学习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剖析问题、认领责任、明确举措,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抓整改,做到整改任务清单化、整改责任细实化、整改时间节点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其他部委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市委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做到逐项逐条、反复研究,每一条整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力求精准聚焦、标本兼治。三是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整改任务。建立“周调度-月晾晒”督办机制,每周部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每月梳理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晾晒清单,把压力传导压实到每个责任科室、每个责任人。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建立一项制度、规范一类事务。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政务处分1人(开除公职1人);组织处理9人(调整岗位5人、停职2人、免职2人);诫勉7人,教育提醒63人,书面深刻检查104人,建立完善制度12项,清退款项85.5759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片区组织召开主城“现代社区”、新城“红绿金融合”、北乡“红色振兴”、南乡“畲乡共富”的党建联建推进会,建立“红耀新城 挺进共富”等党建联建机制,形成区级“莲合力”党建品牌提升工程方案,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纳入“三考三比”内容,每月组织乡镇(街道)开展村社党组织“三考三比”,聚力打造具有莲都辨识度的山区党建高地。

(二)制定古堰画乡党建氛围提升方案,推动碧湖镇、大港头镇、区旅投公司、瓯管中心和3个景区村签订深化联建框架协议,“红韵古堰、共富画乡”获评首批省级党建联建典型案例、大港头镇入选省级红色根脉强基示范镇、大港头镇大港头村入选全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古堰画乡成为全国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现场会的调研点位。

(三)制定碧湖镇堰头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细化每年度村集体经济增收目标任务,并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助推村集体经济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

二、关于“统筹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后进村〈社〉党组织认定整转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建立莲都区后进村社党组织快响联动整转工作小组,创新即时认定和年度认定方式,细化16条后进村社党组织认定标准,不断提升后进村社党组织靶向整转和细化管理水平。责成11个乡镇(街道)召开党(工)委会对多次列入的16个后进村进行分析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和整改提升举措。严格落实“七个一”举措抓好2023年后进村社党组织整转工作。

(二)配齐国资办党组班子,约谈区国资办党组书记,对抓好国企党建提出要求,督促压实国企党建“第一责任”。责成区国资公司指导下属3家子公司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章程,责成区建投公司完善子公司重大问题落实党组织前置程序,结合国有企业违规进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区国资办对全区国企议事规则、国企党建开展情况等开展检查、督促整改,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三)通过将优秀中层干部纳入党组的方式配齐区工商联党组,并成立中共丽水市莲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支部委员会。组织开展区直部门党组织建立情况大排查,目前全区所有区直部门均建立了党组织。

三、关于“发挥区委选人用人参谋助手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年轻干部成长全周期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若干意见》,加大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力度。建立包含300余人的优秀干部储备库,并根据干部专业、岗位等经历进行分类。今年以来新选派136人次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省市区重点工作或专班,进一步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期制的相关规定调整干部,对部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统筹谋划干部人事调整。把年轻干部使用作为干部人事调整的重点对象,加大乡镇和部门干部交流力度,提高区直部门35岁左右及以下科级领导干部占比。对全区股级干部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严格落实股级干部预审机制,加大对全区股级干部年龄结构把关,提高新提任35岁以下股级干部占比。组织开展全区股级干部集中交流行动,进一步打通了跨部门、跨系统交流渠道。

(三)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及时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下”的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3名领导干部给予“下”的处理。加强正面先进典型选树,推荐5名干部被评为“丽水之干”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出26名干部为“莲都区担当作为好干部”。加强对不实信访举报的加强分析研判,今年以来共为6名干部澄清正名。

四、关于“互促融合推动人才集聚效应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区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平台功能调整优化方案,与市级平台形成差异化服务体系。强化市区联动,成功举办猛犸杯国际生命科学数据创新大赛决赛暨莲都区人才科技赋能美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作为莲都分会场的主要内容。莲都区人民政府与浙江工商大学签订《关于成立浙江工商大学莲都绿谷健康食品产业研究院的协议》,制定《关于白桥双创中心及域外飞地人才团队及人才科技项目招引计划》,全面激活平台集聚人才、招引项目的作用。

(二)每月召开重点人才科技工作推进例会,重点听取产业人才引育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主导产业重点企业《莲都区“一企一方案”一览表》,广泛对接国内外高校院所资源,积极引育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积极到绿谷精英项目、新招引企业、重点企业等宣传人才政策,全力推进省级人才目录E类及以上人才全职落地。

(三)制定《关于深化“双招双引”融合推进的若干举措(试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一次双招双引例会,同步听取招商和招才工作汇报,招商和招才部门每月召开碰头会,共同开展项目信息分析研判,今年共从新招引项目中挖掘人才项目6个,均推荐申报“绿谷精英”项目。

(四)对高层次人才政治吸纳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制定《高层次产业人才入党三年计划》,形成《莲都区拟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人才名单》。依托古堰画乡、碧湖新城、灵山未来社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共建人才之家,打造立体式服务网络,不断提升人才与党建工作的融合度。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例会、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等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制定印发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和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印发《关于做好涉组涉干网络舆情监管的通知》,实行网络舆情月度“零报告”制度。开展“除险保安”风险点摸排,形成《莲都区各乡镇街道涉组涉干“除险保安”暨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汇总表》和《莲都区委组织部风险隐患、整改落实、应急预案“三张清单”》。与区委网信办建立涉组涉干舆情反馈机制,互通涉组涉干舆情,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六、关于“干部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自查发现的未报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干部,重新进行核实,按照核查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并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会同区纪委区监委对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并在全区范围部署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清退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所得。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关于加强社会团体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社团协会兼职的通知》。

(二)对违纪违法村干部、执行村干部考核政策不严格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由相关乡镇(街道)对相关村社开展约谈。责成各乡镇(街道)按照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占比20%左右比例对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重新认定,对因酒驾、赌博受处分的村干部多领报酬进行清退。深入开展村社换届“回头看”,梳理村社“两头”干部名单,分类采取措施,强化队伍管理。

(三)加强全区发展党员年度指标的统筹指导,实行先报人选再定指标,对进度较快、开展较好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发展党员指标“二次分配”,实现面上平衡和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强化预审把关,基层党组织的拟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备案后,经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审核后予以发放《入党志愿书》。组织开展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回头看”,有关问题均落实及时整改。

七、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廉洁风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部机关近三年经费支出、合同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关于对莲都区委组织部开展合同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开展部机关财经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部机关干部财经纪律意识。严明“三重一大”纪律规定,凡是大额资金使用做到事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

(二)开展人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内控体系建设,制定出台《莲都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莲都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形成制度汇编。

(三)结合全区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对5家未开通专户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第一时间开通了党费专户并安排专人负责。印发《关于公示2022年度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市管党费区管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并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做好党费公示工作。对各单位党费账户开设情况进行排摸,全区区直单位均开通党费专户并通过党费专户上缴党费。

(四)对干部在职学历培训领取奖学金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并清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严格执行规范干部津补贴有关规定并加强干部相关津补贴发放的审核。

八、关于“离模范机关走在前、做表率的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2021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情况进行自查,查找问题根源,厘清责任界限,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规范部务会议题收集、报批流程,定期梳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每次部务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有关制度和论述,进一步明确“末位表态”规范程序,并要求全体部委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部务会制度,规范部务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实行集体议事决策,坚决执行末位发言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集中制程序。

(三)对时任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部机关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责成其作出检查。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政策法规。对今年以来部机关党支部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九、关于“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区委组织部部委班子成员分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保持分工的相对稳定。完善部务会制度,制度化规定部务会定期听取部委班子成员业务学习情况汇报。

(二)印发《关于成立区委组织部部机关年轻干部学习小组的通知》,建立“年轻干部学政策、谈业务”组工课堂轮值机制,制定组工业务系列讲座计划,开展组织工作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梳理,汇编形成《组织工作业务流程汇编》。实施部机关“青蓝工程”,对今年新进部的同志,分别由所在科室部委和科室长进行结对。

(三)完善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制度,开展“岗位练兵,实战比武”活动,先后开展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全区人事干部业务培训会、双招双引培训班等。深化部机关“一线蹲点 服务基层”活动,组织部机关干部上门做好对部门、乡镇的组织工作业务辅导。组织开展清查整治工作“回头看”,对上一年度发现的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十、关于“履行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全区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组织人事干部专题业务培训会和组织委员工作例会等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并开展专题培训。印发《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要点》,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学习。建立与区委巡察办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区委组织部派专人负责巡察联络工作,结合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共性问题解决。开展全区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同题共答”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清单,将任务一一到岗到人,并实行周报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挂账销号,确保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有落实、有回应。建立年轻干部成长全周期管理机制,加大对全区股级干部年龄结构把关,提高新提任35岁以下股级干部占比。将年轻干部使用作为干部人事调整的重点对象,加大乡镇和部门干部交流力度,提高区直部门35岁左右及以下科级领导干部占比。完善乡镇街道周转编制,从严把握周转编制的使用条件,锁定14名行政编制用于消化控编减编后超编问题。对超编单位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推动部分有条件的超编单位人员分流消化。

下一步,莲都区委组织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提级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继续抓好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督查推进,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从紧从实推动巡视整改向纵深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整改韧劲,持之以恒地推进后续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牢牢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严实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切实把组织部门打造成“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模范部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271790;邮政信箱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1号区政府大楼620室;电子邮箱ldqwzzb@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