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218/2023-62671 | 文号 | 莲司〔2023〕3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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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其中专门就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作出部署。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写入立法宗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莲都实际,制定《莲都区关于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成果,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更加规范稳定可预期、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更加务实管用见实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巩固行政复议作为本地区化解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区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与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的量比保持在1以上,案结事了率达到90%以上,调解率达到50%以上,复议后败诉率控制在3%以下,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保持全省前列。 2、工作举措。包括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全覆盖、优化行政复议申请便利程度、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复议引流机制、加强涉访行政争议分类处理、推行“阳光复议”办案模式、强化行政复议文书释法说理、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聚力行政复议“以案治本”、提升行政机关履职能力、强化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主体责任、提升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能、完善“1+4”大监督体系、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跨领域改革衔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机制、加快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队伍能力建设二十个方面任务。 3、工作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示范引领等举措,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文件依据 1、《行政复议法》 2、《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 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莲都区司法局 解读人:陈晶 咨询电话:0578-2811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