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对盲、聋、弱智学生开展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的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浙江省关于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现就我区切实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充分明确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意义与任务
(一)随班就读有利于残障儿童少年享有同样的受教育权利。我区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与正常儿童少年有一定的差距,在莲都区培智学校未建成前,部分残障儿童只能申请就读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但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也不能满足所有残障学生的入学需求,只有依靠普通中小学,才能有效提高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率,保障他们与健全人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二)随班就读有利于解决残障儿童少年入学难的问题。由于肢残、智障、盲童等儿童少年行动不便,特别是在交通条件比较差的山区、农村,上下学存在更大困难。随班就读这种形式不仅有利于他们就近入学,而且也减少了因住校、食宿、交通带来的家庭经济负担。
(三)随班就读有利于残障儿童少年和正常儿童少年的教育融合。开展随班就读,需要在着力建设好特殊教育学校,提高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指导作用,有利于促进普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交流合作,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而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有利于残障儿童与普通儿童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四)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任务,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残障儿童少年接受教育需要。加强随班就读工作,让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普通班级接受普通教育的同时,获得补救教学、技能训练和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帮助,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实现多元智能的发展,有助于促进这些学生跟班学习,有利于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
二、健全机构,努力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莲都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应成为本区域的业务管理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资源建设中心和服务中心。承担全区随班就读对象的普通学校教师的短期培训工作;指导教学研究工作,并开展巡回辅导活动;指导全区各学校健全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档案;做好随班就读对象的鉴定和复查工作;承担特殊儿童少年家长(学生)的辅导、咨询工作。
(六)有残障学生的普通中小学应建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教导主任、随班就读教师等组成,随班就读人数较多的学校还可专门成立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研组。指导各学科教师制定教学计划,在课内课外辅导随班就读学生,在生活方面给残障学生提供帮扶,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同时,要负责做好家长的工作,让家长学会特殊的家庭教育方法,并能正确对待残障儿童少年,积极鼓励帮助孩子。
三、规范管理,切实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科学性
(七)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障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残障人抽样调查《残障标准》),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残障鉴定医疗机构鉴定为轻度的盲、聋、弱智的,并具有随班就读学习能力的残障儿童少年,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将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拟办意见在每年7月底前上报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应组织专家对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意见进行审核,如果学生情况符合残障标准可同意其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取得随班就读学籍,如果学生情况不符合残障标准则不能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应根据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意见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每班安排随班就读学生1~2名为宜,不超过3人。
四、遵循规律,努力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八)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要注重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积极培养情感,丰富知识技能与生活经验,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提高适应社会能力,要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多元智能发展。
(九)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学与医学、语言学、运动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使学生的语言、感知、运动、心理等方面的障碍得到补偿。坚持“医教结合、综合康复、潜能开发”的原则,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有效教育。
(十)坚持个别化教育原则。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为每个学生制定随班就读方案,整体设计学生在随班就读期间的课程(康复训练)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加强个别化教育,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享有不少于30分钟的个别训练(含补救教学、技能训练和康复训练)。
(十一)建立个别化的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培养目标和学生个体发展的不同特点为基础,确定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缺陷矫正和补偿、特长培养与开发以及适应社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发展情况。
(十二)创设有利于残障学生发展的支持性环境。要积极利用学校、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现有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为残障学生服务。为学生提供丰富和生动的、适合他们发展需要的支持性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五、加强师资,保障随班就读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十三)加大资源教室建设力度。随班就读学生超过5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资源教室,设立资源教室的学校应当积极发挥辐射作用,有计划地安排一定区域范围内其他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接受康复训练。
(十四)加强专兼职教师配备和教研交流力度。学校应建立以资源教师为核心的随班就读补救教师团队,把不同学科、不同特长、热心于特教事业、具有较好教育教学指导经验的老师吸纳到这个团队中来,以切实保证随班就读补救工作的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同时要组织各校随班就读班级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开展教学研究等活动,为随班就读学生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
(十五)注重教师教育培训。将特殊教育纳入新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特殊教育学分应占继续教育学分的一定比重。采取各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教师提高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能力。
(十六)重视随班就读督导评估工作。区教育局每学年组织对随班就读学校进行一次特殊教育考核,结果要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的整体考核,表彰和奖励在随班就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2日
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