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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仙渡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索引号: 002650808/2023-60848      发布机构: 仙渡乡      发布时间: 2023-10-16 16:26:16

1 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仙渡乡位于莲都区北,距县城约28公里,全乡总面积65.8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北靠缙云县,西接雅溪镇,南连太平乡,东与岩泉街道接壤,户籍人口11401人,常住人口约2400人

1.2 河流水系

乡域内有两条水系,即仙渡港和南源坑。两条河流在葛畈村汇合。本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降水充沛。

1.2 重点防护对象

1、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梅田村风险防范区、张山后风险防范区、董弄风险防范区、滴水岩南坡不稳定斜坡风险防范区、滴水岩北坡不稳定斜坡风险防范区

2、重要水利工程设施:仙渡乡共有四处山塘水库:吴里水库、仙里村水库、葛畈村水库、芦村水库。此外还有仙渡港、南源溪沿线河堤等

3、其他防汛防台重点需要防护的对象:各村低洼易涝区域、便民服务中心、小山洪流域防范区、重要供电设施、重要供水设施、重要通讯设施、重要交通枢纽等。

1.4 防御工作重点

(1)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堤防等水利工程巡查与应急抢险。

(3)山洪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人员避险。

(4)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保安。

(5)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

(6)风、雨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以及监测预警信息的传播与发布。

(7)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渡乡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仙渡乡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仙渡乡人民政府设立乡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在区防指、乡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乡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乡防指指挥由乡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分管应急、水利等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地质灾害、人武等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

乡防指成员单位包括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各科室、基层(站所)、片区、村(社)等有关科室和基层(站所)。乡防指组成或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若有调整,由乡防指发文公布。乡防指根据需要抽调相关科室和基层人员成立综合协调组、纪委监察组、监测预警组、抢险救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服务组、人员转移组等开展相应工作。

3.2仙渡乡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②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预案,监督指导村级防汛防台预案编制;

③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堤防、水闸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⑤按照上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⑥组织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⑦组织落实群众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要求,100%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并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⑧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⑨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⑩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3仙渡乡防指办主要职责

①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②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③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预案;

④负责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责任人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⑤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⑥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⑦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⑧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4仙渡乡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瞥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乡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风险防控组:按照乡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3.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4.后勤服务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3.5仙渡乡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1.指挥长: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为本行政区域人员转移责任网格贵任人,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2.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抓好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副指挥长:在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的领导下,按职责负责分管工作°

4.包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贵分管工作,协助分包区域内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5.防指办主任:负责乡级防指日常工作,当好乡级防指的参谋,并督促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6.防指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7.水利员:负责乡级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乡级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8.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乡级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9.灾害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

10.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配合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4  监测预报预警

4.1 信息监测

防指办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气象、水利、自规等部门发布的有关台风、雨量、水位和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信息,负责接收本各网格责任人上报的监测预警信息。

应急响应期间,由监测预警组负责相关信息的接收与本有关信息的监测。

4.1.1气象监测预警

乡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并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到各村监测预警员微信群,各行政村气象信息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气象预警预报,将信息传达到各村各户

4.1.2水文监测预警

乡水利员负责接收县级水利部门发布的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和水文监测预警信息,并及时发布到各村。各村水利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并及时转发县、乡两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掌握了解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指标,熟悉“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4.1.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乡地质灾害信息员负责接收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信息并将信息发布给各村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员,并向村发布实时预警。

4.2预警叫应和响应联动

4.2.1预警叫应

按照“谁预警、谁叫应”的原则,乡防指要及时接收县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发布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各行政村发布预警,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村气象信息员、应急管理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要实施“叫应”。

4.2.2预警和响应联动

防指应急响应原则上县防指预警相衔接,将预报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科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要根据县级监测预警信息,结合各村实际天气情况,科学研判,适时启动自主应急响应,并报县防指。

乡防指要将预警信息与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行动措施相衔接,明确对应标准、流程、责任,纳入各村预案内容。

乡防指在接收到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预警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开展会商研判结合各行政村提出的风险管控意见,及时提出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预案及时采取“五停”措施,并督促落实。

4.3预警信息发布

乡监测预警组要根据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专群有别、规范有序的原则,规范预警发布内容、范围、程序等,科学做好预警信息发布。

5 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灾害应急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乡防指应根据乡域内各村水雨情情况,结合县级监测预警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防指应按照预案先期处置,自主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开展村自为战应急救援,并落实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措施,同时报告防指。启动形式可以是乡防指发布文件,或者由乡防指指挥长在乡干部群和村干部群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5.1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区气象局发布台风消息,并预报未来可能影响莲都区;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仙渡乡将发生6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况24小时面雨量50-8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乡域范围出现短历时强降雨,仙渡乡域三分之一村庄达到Ⅲ级叫应(前1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30毫米以上;或前2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45毫米以上;或前3小时降雨量55毫米以上;或前6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80毫米以上),或单站达到Ⅱ级叫应(前1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40毫米以上;或前2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60毫米以上;或前3小时降雨量75毫米以上;或前6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10毫米以上); 

(4)气象部门发布仙渡乡暴雨橙色预警;

(5)区防指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且仙渡乡为洪涝台灾害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级别不低于区级应急响应级别;

(6)仙渡乡防指认为应该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况。

5.2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并将对仙渡乡带来一定影响。

(2)区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仙渡乡将发生9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况24小时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乡域范围出现短历时强降雨,仙渡乡域三分之一村庄达到Ⅱ级叫应,或单站达到Ⅰ级叫应(前1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或前2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70毫米以上;或前3小时降雨量95毫米以上;或前6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40毫米以上);

(4)气象部门发布仙渡乡暴雨橙色预警,视情况启动;

(5)区防指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且仙渡乡为洪涝台旱灾害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级别不低于区级应急响应级别;

(6)仙渡乡防指认为应该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况。

5.3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并将对仙渡乡造成较大影响。

(2)区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仙渡乡将发生11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况24小时面雨量达100-150毫米(不含),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不含),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不含),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乡域范围出现短历时强降雨,仙渡乡域三分之一村庄达到Ⅰ级叫应;

(4)气象部门发布仙渡乡暴雨红色预警;

(5)区防指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且仙渡乡为洪涝台旱灾害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级别不低于区级应急响应级别;

(6)仙渡乡防指认为应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况。

5.4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并将对仙渡乡造成重大影响;

(2)区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仙渡乡将发生16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况出现24小时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区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气象部门发布仙渡乡暴雨红色预警,视情况启动;

(4)区防指启动Ⅰ级应急响应,且仙渡乡为洪涝台旱灾害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级别不低于区级应急响应级别;

(5)仙渡乡防指认为应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况。

6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或结束)及等级调整由防指决定。

 

6-1   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程序

响应

等级

启动条件

启动程序

乡干部到岗顺序

村干部到岗顺序

Ⅳ级

达到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

乡分管防汛、应急、水利、气象、住建、自规的分管领导和相应科室干部进岗。

村党支部书记部署防汛应急响应行动相关工作,村三委干部至少1人到岗到位。

Ⅲ级

达到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防指指挥决定启动

乡包片领导或驻村干部入村到岗,全乡一半以上干部到岗。

村党支部书记进村到岗,各行政村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Ⅱ级

达到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乡主要领导到岗,全乡干部到岗到位,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全员入村进岗。

村三委干部主要干部进村到岗,各行政村严格落实24小时醒夜值班值守制度。

Ⅰ级

达到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Ⅱ级

Ⅱ级


 

7 应急响应行动

7.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经会商研判,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指常务副指挥进岗带班,乡分管防汛、应急、水利、气象、住建、自规的分管领导和相应科室干部进岗,乡防指办加强24小时值班。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预警信息,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返回,各类责任人到岗就位,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巡查与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向防指报告。

3防指通知各村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重点是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薄弱堤防、各类危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检查、巡查工作。

 7.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经会商研判,乡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常务指挥长进岗带班,乡包片领导或驻村干部下村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全乡一半以上干部上班。综合组、风险防控组、后勤服务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通知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做好进岗准备,组织驻村干部下村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3)防指常务副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①组织危旧房屋、简易工棚人员转移,开放避灾场所,安置转移人员;

②部署落实危房、建筑工地、低洼易涝区的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③根据县、乡防指部署,及时关停在建工程和涉水野外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

④督促检查、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做好各项防汛防台准备,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和监测,特别要加强低洼地带、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堤防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⑤通知、村两级防汛抢险队伍成员及时返回,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村广播及时播放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县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5)乡防指办定时(暂定每日9时、15时,具体根据各级防指的要求调整)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7.3  Ⅱ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经会商研判,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包乡领导进岗,防指指挥进岗带班,全乡干部到岗到位,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全员入村进岗。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3)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①组织以下人员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内受影响人员;地质灾害风险受影响员;其他视情况需转移人员;

②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强降雨期间或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

③通知、村防汛抢险队员集结待命,根据险情情况、人员受困情况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县防指支援。

④视情通知五大堡小学停课,关闭全部旅游景点,暂停所有户外活动,在建工程停工,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4)乡防指办定时(暂定每日9时、15时,具体根据各级防指的要求调整)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7.4  Ⅰ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经会商研判,乡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包乡领导进岗,防指指挥指挥部组织指挥防汛防台工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岗,到联系村指挥。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3)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①组织实施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工作。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重点组织以下人员立即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行政村低洼易涝区人员。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加强已转移人员的管理,及时制止已转移人员在警报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②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全部转移,危险区域内有无滞留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扩大人员转移范围。

、村抢险救援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及时向县防指提出支援请求。

④组织实施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应急措施。

⑤组织实施灾民的转移安置,随时组织医疗救护。

⑥当遇通信、交通中断等非常状态时,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实施自为战。

(4)防指办每3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8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1)乡防指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乡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当乡域大范围降雨趋停,县气象局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经会商研判,乡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3)乡级防指根据预案和乡域洪涝台旱灾害情况决定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原则上不在夜间降低应急响应等级或结束应急响应。

 

9 预案管理

9.1管理和更新

乡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防指备案政府发布实施。当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防指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习。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仙渡乡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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