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评选表彰了一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慧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是丽水市唯一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
林慧,中共党员,1973年5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荣获浙江省司法厅大庆安保个人嘉奖、浙江省级反邪教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最美司法行政人”等区级以上荣誉17次。
2008年以来,林慧8次因病住院,动了5次手术。虽然遭受病痛的折磨,但她依然没有折损对生活的热情,仍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守岗位,以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成为了司法行政干警眼中的先进典型。
十五年间,她从宣教科长到局分管领导,始终坚持要让普法宣传工作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真正走进群众身边。
她的身影遍布全区208个行政村,通过“组团下乡”法律服务活动、“九坑桃花节”上“桃园学法”、农民丰收节上“田园说法”等形式,使普法工作“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2019年,莲都区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县(市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法治教育先进区。
林慧曾是莲都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大管家”。2017年莲都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她“九找九要”,要出了投资139万、面积1050平方米、三区十室标准化的莲都区社区矫正中心,为社区矫正工作改革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她主动担当靠前,下沉司法所、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妥善处理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身体力行地诠释着司法温情和法律威严。
2020年底,她接手法治莲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恰逢莲都区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区、丽水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重重压力激发了她的斗志。
在创建申报阶段,她带领法治莲都工作专班人员主动放弃休息时间,“5+2”“白+黑”核对材料5轮,修改资料9稿,对接协调有关单位几十次,补短板强优势,一举创成“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区”,谱写了法治莲都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