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莲都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探索推进法治建设领域巡察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巡察机制,坚持巡前、巡中、巡后“一盘棋”,检视问题短板,强化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出方案建机制,下好“先手棋”。一是出台方案全面覆盖。围绕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的目标,莲都区委依法治区办于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全区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单位、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治领域巡察全覆盖,确保应巡尽巡。建立相关配套机制和流程,实现法治领域巡察与区委巡察“部署、了解、反馈、整改”四统一,有效推进法治巡察制度化、常态化。二是组建队伍同步进组。抽调政府法律事务、复议应诉、普法宣传、秘书督察等司法局主要科室骨干力量纳入区委巡察“专业人才库”,与区委巡察组同步开展驻点集中巡察。同时,视情邀请执业律师等具备法律专业素养的法治监督员共同参与巡察。建立法治巡察浙政钉联络群,通过定信息交流、互通研判,实现实时联动。三是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加强“巡前”培训,明确巡察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业务骨干除参加由区委巡察办组织的统一巡察培训外,还参加由司法局组织的岗前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就巡察要点、巡察方式、文件依据、重点问题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巡察能力。
二、抓重点强合力,落好“关键棋”。一是“一张清单”规范巡察管理。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党委和政府部门分别编制《莲都区党政部门法治建设重点巡察内容清单》及实务操作手册,梳理制作重点巡察清单20条、文件依据24份,细化定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专项检查表3张,结合实际“一单位一清单”精准开展巡察。二是“六种方式”强化综合体检。强化力量整合、业务统筹、优势互补,以查阅资料案卷为主抓手,配套运用个别谈话、实地核查、调查核实违法案件线索、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向监管对象延伸了解情况等方式,全面推进法治领域“综合体检”。三是“五大领域”重点查摆问题。直击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法治队伍建设、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行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等法治重点领域,凸显针对性查摆问题。2020年以来,已完成四轮法治巡察,涉及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审批中心、岩泉街道、区征收指导中心等26个单位。今年3月,启动新一轮对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莲都分局等重点执法单位的法治巡察。
三、严整改出实效,走实“致胜棋”。一是在巡察结果运用上,突出考核互通。将法治巡察与法治莲都考核连通,针对被巡察单位的法治“症结”,发送《法治莲都建设提醒函》,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法治莲都考核。2020年以来,列出法治问题清单70余条,移交问题底稿29份,问题普遍集中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执法不到位、规范性文件制发、合同管理、法律顾问作用发挥等多个方面。二是在巡察成果转化上,突出双重跟踪。强化治区办与巡办的相互协作、联动配合、信息共商,实现结果运用共享的“无缝对接”。每一轮巡察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委牵头督促抓好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区司法局分类跟进巡察整改,面对面反馈问题,一对一指导整改。2020年以来,收集法治领域整改反馈动态信息30余条,整改完成率为100%。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运用好“点评、交办、晾晒、通报、督察”五大机制,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晾晒、通报。2021年度召开法治建设点评会6次,开展法治督察1次,制发交办单248份、晾晒16期、通报2期。三是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精准突破。聚焦巡察中发现的法治建设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如基层法治力量配备不足、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压力大、“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推进缓慢等问题,由区委依法治区办选取有代表性的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同时纳入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课程,推动难点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