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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黄泥墩村基层治理的“阳光票决”
作者: 张歆悦 邱泽楠   来源: 黄村乡   发布时间: 2022-12-26 15:35:54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对此,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的黄泥墩村有着非同一般的深刻感受。

对于已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三个国字号基层治理荣誉的黄泥墩,很难让人相信在2011年前该村还是个远近闻名的“吵闹村”。“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了。”这是曾经的黄泥墩村民对本村的评价。因村务决策制度不完善,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缺平台,干部群众互不信任,村庄发展迟缓,干群矛盾尖锐,群众上访频繁。如何改变“村民信任缺失,干群隔阂深”的村庄旧貌,破除人心不齐、矛盾重重的基层治理“堵点”,成为了当时摆在黄泥墩村党支部和当地乡党委政府面前的首要问题。

痛定思痛,在乡村两级党组织共同努力下,他们找到了“民主参与”这个切入点,通过“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这一基层民主制度创新,顺利破解了困扰多年的基层治理难题,实现从“上访村”到“明星村”的华丽蝶变。“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入选2019年浙江省法治乡村实践优秀案例、2021年民政部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而今,该村又在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的基础上继续深耕基层治理,实践提出了包括阳光议事、阳光票决、阳光监督三大环节,涵盖村级事务全流程的新时期阳光治理黄泥墩经验。

增加“决策主体”,孵化“阳光票决”

“凡事不能只靠我们几个村干部拍脑袋决定,应该让全村的村民都参与进来,这样才能让他们了解村情村务,也能缓解我们和村民间的矛盾。”时任村双委深入思考,发觉矛盾根源是随意独断的村务决策模式,村中事务少数人说了算,村民代表只是开开会、举举手,知情权多于决策权,即使是村务公开,也只是冰冷的数字和不接地气的表述,并不能解决村民心中的疑惑和不信任。

村双委意识到旧时的发展模式已无法继续,决定学习先进的理论,积极进行探索实践,他们酝酿出一种新的治村模式:村里的大事,做不做、怎么做,交给村民投票决定,并将这种模式命名为“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

村干部们意识到,基层社会治理进程中,党员是义不容辞的“排头兵”,要实现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就必须锻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的党员队伍。黄泥墩村逐步建立党支部扩大会议制度和党员群众常态沟通机制,以网格为基本单元,网格员、村民代表、党员定期交流沟通,由党员广泛收集村民意见建议,明确“阳光票决”事项和方案。

实践证明,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新模式能极大调动村民们对村务的热情,村民们主动过问、积极讨论、踊跃参与村中大事小事,还自发组建一个个“乡贤团”,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企业家以及模范人物代表等乡贤力量凝聚到“智囊团”中,参与村级事务决策。

开启“头脑风暴”,贯通“阳光议事”

2021年,黄泥墩村被评为全市唯一一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为进一步起到议事协商的“领头雁”表率作用,黄泥墩村积极响应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议事协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遵守平等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吸纳群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协商讨论、决策及实施的各个环节,将议事协商贯彻在村级项目的全始终,以实际行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在基层传播。

刘霞君是一名土生土长的黄泥墩人,她以区人大代表和建设方面专业人士的双重身份积极参与到黄泥墩村的“美丽乡村风景线节点打造项目”的议题收集、方案拟定、商议开展、启动实施等全过程,从项目建设和村民利益等多个角度参与系列论证。

黄泥墩村党支部多次召集村双委成员、区乡人大代表、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乡法律顾问、乡贤“智囊团”等开展该项目的座谈协商。对于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议题,则召开民主评议会、决策听证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等作为协商主体参与协商并进行论证评估;对于涉及村民自身利益的情况,村双委采取“面对面”交流、“串门式”谈心方式开展协商,引导基层群众开展协商活动,最终保障“美丽乡村风景线节点打造项目”完美落地。

现如今,黄泥墩村议事协商的氛围日渐浓厚,村民们参与议事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踏秋时节,景区的人肯定很多,周边卫生要做好,停车场要安排人值守……”“健身广场器械老旧,功能减弱,要安排人员及时维护……”在黄泥墩村古色古香的“阳光议事亭”里,亭子里围聚着村民,共同商量着村子里大大小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