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我乡于2020年10月被省民政厅确认为第三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因工作人员调整,经研究决定,建立现调整黄村乡阳光票决制试验区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虞旭萍
副组长:张 政
成 员:纪学敏 李海花 吴龙兴 叶超红 朱杰杰 叶旭瑶 李常傲 黄麒芳
中共莲都区黄村乡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