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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黄村乡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1712/2022-53632      发布机构: 黄村乡      发布时间: 2022-11-16 16:06:26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我乡于2020年10月被省民政厅确认为第三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因工作人员调整,经研究决定,建立现调整黄村乡阳光票决制试验区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虞旭萍

副组长:张  政

成 员:纪学敏 李海花 吴龙兴 叶超红 朱杰杰     叶旭瑶 李常傲 黄麒芳

中共莲都区黄村乡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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