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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与“双百计划”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0883/2022-53123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2-10-31 14:24:53
索引号 002650883/2022-53123 文号 莲民发〔2022〕118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22-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各区级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持续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推动我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经研究,区民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区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区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与“双百计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和范围

此活动分公益创投和“双百计划”两个项目,资助金额共计44万元。

公益创投项目金额20万元,用于支持全区性社会组织在莲都区范围内开展扶老助残、儿童关爱、救孤济困等社会服务活动。

“双百计划”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个,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2万元,预算24万元,通过资助项目实施提升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服务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品牌。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每个社会组织限申报1个项目。

社会组织申请项目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按一式二份装订提交):

1.《2022年度莲都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

《2022年度莲都区“双百计划”报名表》;

2.银行开户文件、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双百计划”提交项目书;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受理材料。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单位应当于10月31日前,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办理网络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网络预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双百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线下提交社会事务科。

2.资格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材料和社会组织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梳理汇总符合条件的有效项目。

3.展示评审。召集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有效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社会组织对各自项目作展示介绍,评审小组按照各申报组织的执行能力和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评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汇总产生建议予以资助的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清单。

4.确认核准。按有关要求,将拟予资助的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清单按规定程序予以确认核准。

5.公示下达。经核准后的项目清单在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程序印发通知、签订协议。

四、其他要求

有关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设计和推出社会需要、群众认可且自身能够有效承担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有关社会组织应当于2023年4月底前,提交项目进展的中期报告。除不可抗力外,项目均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并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送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自我评估等。

申报、立项的社会组织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30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民民〔2021〕157号)要求执行。

(联系人:章晓敬,联系电话:0578-2185029。)

附件:1.2022年度莲都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

2.2022年度莲都区“双百计划”报名表

3.区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线上申报操作手册

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5.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2年度莲都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2022年度莲都区“双百计划”报名表.docx附件3:区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线上申报操作手册.doc附件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附件5: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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