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信息公开 >区发改局 >共同富裕 >媒体关注
首页
丽水日报 | 正式批复!​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来啦!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10-14 17:40:35

10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莲都区设立莲都区经济开发区,按城镇开发边界计算,合计可建设面积约15.94平方公里,白桥可建设面积约4.17平方公里,高溪可建设面积约4.13平方公里;碧湖可建设面积约6.22平方公里;古堰可建设面积约1.42平方公里。

浙江省政府在批复中指出,开发区要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发区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6 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完善的现代产业集聚区。致力于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体制机制创新活力,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同时,省政府也对开发区在开发建设方面提出高要求,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积极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按照程序履行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依规做好各类项目用地供应。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准入要求,督促区内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开发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未来已来,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将遵循空间连片整合的方向,坚持一体化发展和差异化布局相结合的原则,以原浙江丽水工业园区为核心,串联四大区块协同发展,整体打造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特色错位发展的莲都区生态经济产业发展集聚主平台。

在莲都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深切关怀下,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经历从零到有的突破,实现从弱到强的成长,未来也将牢牢抓住这难得机遇,锚定“奋斗实干”行动目标,在突破与成长的路上斩浪前行。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