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飞地平台建设 打造共同富裕样板
莲都区经合中心
2022年1月20日
近年来,莲都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与义乌共同念好“山海经”、谱好“协作曲”,问海借力,借船出海,致力于推进义乌-莲都山海协作消薄产业园、莲都-义乌山海协作“飞楼”(莲都大厦)、义乌-莲都山海协作产业飞地等飞地平台建设,打造共同富裕样板。主要做法如下:
一、“消薄飞地”开辟乡村振兴“新路径”
1.三方出资建设飞地。义乌-莲都山海协作消薄产业园项目由浙江义乌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兴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义乌市大陈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项目总投资1.3亿元,已完成投资1.25亿元,丽水市莲都区投资0.3亿元。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规划用地面积257.84亩,以建材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目前已投入运营。
2.分红返利促进增收。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各项业务逐步稳定,各条生产线正常运营,逐步走上正轨。根据协议,每年按照注入金额的10%取得固定收益,2020年收到投资收益208.33万元,2021年已获得投资收益250万元,促进36个重点薄弱村村集体增收。
3.规划长远惠及民生。2021年,合作三方签订义乌-莲都山海协作消薄产业园项目合作补充协议,2024年第一轮合作到期后,甲、乙、丙三方继续合作5年期间,乙方享有优先投资权,享有与其余股东相同的增资扩股、分红等股东权益。收益按股权进行分配,如乙方投资分红收益低于10%,由甲方按10%年化投资收益补足给乙方。
二、“科创飞地”描绘经济培育“新蓝图”
1.项目建设意义深远。项目是浙江省投资最大、建筑面积最大的山海协作科创飞地项目,是两地深化“八八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莲都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莲都大厦更是莲都开展“双招双引”的重要平台,有利于莲都开展企业、项目、人才的召引和莲都企业发展。
2.投资体量全省最大。莲都大厦项目位于义乌丝路新区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区一期1-16#、1-17#地块,主体工程为2幢超高层双子建筑,总用地面积10247.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810平方米,地上35层,地下4层,建筑高度167米(含架构17米)。项目功能包括办公、酒店及商业等,办公建筑面积为11379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17388平方米,酒店12261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36363平方米。
3.建设运营政策优惠。经义乌、莲都双方协商,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给予连续十年按照所有注册在本项目的义乌市外新引进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数额100%的财政奖励;允许莲都大厦项目产权不超过50%比例、以层为单位进行分割销售,受让对象限定为义乌市外丽水籍(相关)企业(外商侨商等五类主体不受限制);土地价款按照评估价挂牌出让,义乌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三期给予共计5000万元奖励。
三、“产业飞地”打造工业发展“新平台”
1.打造平台建设标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莲都区与义乌市在建设消薄飞地和莲都大厦的基础上,2021年共同谋划在义乌共建1500亩的产业飞地,通过打造新的合作平台建设,树立两地山海协作标杆。飞地的建设,将有力莲都区做大产业扩大税源、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2.助推莲都工业升级。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方法推进实施,结合莲都现有产业布局,突出横向配套和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着力引进“链主型”企业,重点引导创新型、引领型、航母型企业布局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发展光伏辅材、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在义乌打造莲都经济新增长极,助推莲都区生态工业的转型升级。
3.创新山海协作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产业主导,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双方长期合作、长期经营;“产业飞地”采取股份合作形式,由双方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产业飞地”开发公司,共同建设运营,由莲都区控股,并选派1名县处级干部赴甲方平台管理机构挂职;“产业飞地”各项经济社会指标、“飞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适当向莲都区倾斜。
下步,莲都区将持续践行“八八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单重部署,与义乌市加强合作,集中人力、物办、财力,共同做好“消薄飞地”“科创飞地”“产业飞地”的建设与运营,致力于打造“飞地平台”打造,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山海协作新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