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445/2021-44805 | 文号 | 莲教发〔2021〕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建立健全我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深化数字化改革和赋能教育现代化治理,根据《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计划》《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校首席信息官(CIO)建设规范》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推行学校首席信息官(CIO)和数据专员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的 设立学校首席信息官(CIO)和数据专员制度是教育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内容。推行学校首席信息官(CIO)和数据专员制度,有利于明确学校信息化战略规划和建设决策;有利于强化学校信息化建设力量调配,提升信息化整体建设水平,增强学校信息化应用创新能力;有利于学校信息化工作者履行职责,发挥专长,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莲都区中小学校。 (二)岗位设置 学校首席信息官(CIO)作为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化工作的主管人员,必须具备管理决策权,要求由学校校级领导担任,统一领导和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工作。 学校数据专员原则上应由本学校正式在编、学校信息技术教师或信息化教育教学工作者担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信息化工作,努力钻研和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深入了解国家有关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熟悉教育信息化业务,参与数字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人、财、物和信息资源统筹管理能力。 (三)首席信息官工作职责 1.健全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部门,负责学校信息化全面工作,探索推进未来学校发展。 2.组织编制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加强学校信息化总体规划,制订并执行年度(学期)计划,并根据阶段性发展目标与重点组织建设,做好规划、计划实施成效的评估和调整。 3.组织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建立人事、财务、经费、资产管理等信息化工作保障机制,促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教学资源的有效供给和合理使用。 4.优化学生信息技术学习环境。尊重教育教学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自主学习能力。 5.围绕学校信息化教学,制订各学科应用信息技术的具体办法。以教育理念转变和教学模式创新为突破口,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 6.组织制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研修计划。促进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提高教师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7.构建成果导向、全程监测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体系。坚持以评促用,将教师研修学习、教学实践等活动纳入评估范畴,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师专业发展培养方向。 8.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提升技术条件和设备设施保障水平,提高安全事件处理能力,确保校园网络安全畅通运行。 (四)数据专员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首席信息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机制建设,组织制订学校信息化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优化学生信息技术学习环境,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管理的融合创新发展。 2.负责各数字资源平台有关业务操作,对接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关的数据收集、数据共享、数据上报等有关具体工作;根据需要协助区教育局有关处室,保障各教育数字资源信息工作平台上学校的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落实学校数字教育信息数据定期更新归集、异常数据的及时处理等工作; 3.协助本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工作;普及学校信息化教学基础知识,组织制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研修计划,促进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提高教师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4.落实学校数据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要求,推进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网络舆情应对和电讯诈骗防范等工作。 (五)培训培养 莲都区教育局将学校首席信息官(CIO)领导力提升纳入校长岗前培训重点内容。立足学校首席信息官(CIO)领导力核心素养提升,常态化开展各级各类信息化专项培训,重点加强信息技术、信息化规划、信息化管理有关能力的培养。 数据专员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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