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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莲都区黄村乡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村乡“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索引号: 002651712/2020-51784      发布机构: 黄村乡      发布时间: 2021-08-23 17:16:29

文号:黄委〔2020〕85号

生效时间:2021-08-23 17:16:29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002651712/2020-51784 文号 黄委〔2020〕85号
发布机构 黄村乡 发布日期 2020-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莲都区黄村乡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村乡“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黄村乡“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下属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中共莲都区黄村乡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黄村乡“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省、市、区“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和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通过事前“阳光决策”、事中“阳光监管”、事后“阳光评价”等子平台建设,推进村级各项事务管理走向民主化、规范化、现代化,促进清廉村居建设和农村和谐稳定,实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阳光决策”平台

1.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村干部履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实现小微权力清单所有行政村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廉洁履职,为村级事务阳光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2.全面推广阳光票决制度。严格落实《莲都区规范提升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十四条意见》,全乡所有行政村到2020年底全部实施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根据莲委办发〔2018〕61号文件要求,列入阳光票决的“十类事项”,必须应决尽决,阳光票决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六个程序”组织实施。规范建设线下、线上两个议事厅,严格阳光票决两个公示。确保票决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积极推进乡招标平台建设,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监管。严格按照2019年12月印发的《莲都区实施“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试行办法》(莲农〔2019〕226号)要求,规范村级简易自建工程行为。

(二)“阳光监管”平台

4.创新打造“阳光自治”系统。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管理系统,各行政村明确系统管理员,及时将党务、村务、财务和票决事项相关数据上传管理系统,让群众通过“莲连看”APP、“清廉莲都”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即可查看本村三务公开情况及“阳光票决”事项,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5.推行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实行无纸化网上审批,严格规范村级财务资金审批程序与权限,实现村帐资金网上审批及支付一体化,形成村级账户资金流转闭环,实现村账审批不跑乡镇(街道)、资金支付不跑银行,随时随地转账对账,有效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村务工作效率,促进农村资金监管透明化。

6.完善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切实增强村监会主任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履职意识,以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配强一支“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的干部队伍。根据《莲都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工分制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莲纪〔2020〕46号),加强日常指导督导,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制度健全、运行有序、监督有力。

(三)“阳光评价”平台

7.开展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村庄清美”目标,设立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定期对各村“阳光指数”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出具“阳光指数”排行榜,从而提升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8.开展村级“阳光评廉”活动。对“阳光指数”评价排名后10%的村及其他有需要的村开展以群众“问廉”、干部“答廉”为着力点的“阳光评廉”活动(详见附件3),打造村级问政直通车,以现场问廉倒逼村干部规范履职。   

9.建立健全评优评先奖励机制。将“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推进情况与基层党组织年度考评、村监会主任(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绩效考核、村干部评优评先、基本报酬发放等有效结合。对“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行政村,在安排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补助等方面要予以政策倾斜,优先落实。   

三、工作保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是规范小微权力、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增强工作合力。乡纪委、监察办、组织办、政法委、农业农村、民政等科室及负责人要根据职责分工,既要加强对“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面落实“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各科室要对“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工作的特色做法、经验成效等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炼,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对“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工作品牌。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作为区委巡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处置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同时,“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将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

附件:

1.黄村乡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实施方案

(1)村级“阳光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2)关于成立黄村乡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工作小组的通知

2.黄村乡村级“阳光评廉”活动实施方案

(1)XX村关于开展“阳光评廉”活动的通知

(2)XX村阳光评廉村民意见征集表

(3)XX村阳光评廉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4)XX村阳光评廉问题回复及整改满意率评价表

附件1

黄村乡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强化清廉村居建设 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意见》,进一步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提出的清廉村居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村庄清美”的“五清”建设目标,对各行政村开展“阳光指数”评价工作,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考评指标设置

围绕“五清”建设目标,设立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总分值100分,实行倒扣分。其中:班子清廉20分、干部清正20分、村务清爽30分、民风清朗10分、村庄清美20分。

(二)考评操作流程

1.数据采集。“阳光指数”评价实行半年中评和年度总评。乡纪委、党建、扶贫、民政、三资等相关业务科室围绕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收集汇总各项基础数据,并按照评价标准量化分值。

2.综合评价。汇总半年中评和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对各村清廉村居建设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出具“阳光指数”排行榜(其中95分以上为优秀,85 至 94 分为良好,75至 84分为一般,74分以下为差)。   

(三)考评结果运用

1.反馈整改。乡纪委及时将评价情况和存在问题反馈给各村党组织,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并对“阳光指数”评价排名后10%的村开展“阳光评廉”活动。

2.责任追究。年度“阳光指数”评价一般的村,对其村主要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年度“阳光指数”评价差的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评优评先。建立奖惩机制,将“阳光指数”评价结果与基层党组织年度考评、村干部评优评先、基本报酬发放等有效结合,督促村党员干部切实发挥作用,正确履职尽责。

三、组织领导

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工作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乡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价科学合理、信息报送及时真实。对工作不负责任、评价不细不实,缓报、瞒报、错报、漏报和违规散布信息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政治生态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评价工作作为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附件(1):村级“阳光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村级“阳光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举证打分                 (责任科室)

班子清廉

(20分)

基层党组织

坚强有力

(10分)

村级班子不团结、不和谐的,酌情扣1-5分;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扣5分;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最高不超过2分。

组织办、

联村班子

政治生活

严肃规范

(5分)

每月未正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每年未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扣1分;未正常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村干部党内述职述廉评议等活动的,扣1分。

组织办

主体责任

有效落实

(5分)

不配合区委村居巡察工作,存在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扣 2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未及时认真落实整改的,酌情扣1-3分;不配合乡党委政府开展“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的,扣2分。

乡纪委、监察办

干部清正

(20分)

教育管理

从严从紧

(5分)

未开展村干部党规党纪教育的,扣1分;未按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扣1分。

乡纪委、监察办

组织办

干事创业

勤勉扎实

(7分)

党员干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阻挠、干扰工作或推进不力等不良行为的,每例扣   1分;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布置的帮扶工作或项目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综治办、

扶贫办、

组织办

党风廉政

底线牢固

(8分)

村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每人次扣4分;普通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

乡纪委、监察办

村务清爽

(30分)

民主管理

规范有序

(6分)

未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定,管理责任不到位的,每例扣1分;村级资产、资源变更、承包、租赁等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的,每例扣1分。

三资办

阳光票决

推进有力

(6分)

未按规定实施阳光票决制,发现应当票决而未票决的事项,每例扣2分;严格按莲都区“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管理系统要求上传数据,发现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例扣1分。

民政

工程项目

执行到位

(6分)

村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资源发包应招标未招标或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的,每例扣1分;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实施过程监管缺失,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每例扣2分。

项目分管班子

乡纪委、监察办

三务公开

全面透明

(6分)

党务、村(居)务、财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酌情扣分,最高不超过2分;公开资料不详实、内容不真实,公开质量不高的,酌情扣分,最高不超过2分。

三资办

村务监督

健全有效

(6分)

村监会未参加村级“三重一大”会议的,每例扣1分;村两委阻挠村监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每例扣1分;村监会发现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问题未及时督促纠正的,每例扣1分。

乡纪委、监察办

民风清朗

(10分)

乡风文明

向上向善

(4分)

未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村规民约的,扣1分,村规民约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每例扣1分;移风易俗等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民政、宣传办

清廉文化

深入人心

(6分)

未按要求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每例扣1分。

乡纪委、监察办

宣传办

村庄清美

(20分)

村居环境

优美宜居

(5分)

本村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酌情扣2-3分;本村内每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酌情扣2-5分。

综治办

基层治理

和谐有序

(15分)

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因村居干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而导致群众到市、省、中央越级访的,每例扣2、3、4分;集体访、重复访或重要敏感时期内的,加倍扣分。

综治办

说明: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级“阳光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

关于成立黄村乡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工作小组的通知

根据乡党委统一部署,为推进“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实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乡将于2020年11月起开展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工作,乡纪委、党建、扶贫、民政、三资等相关业务科室围绕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收集汇总各项基础数据,并按照评价标准量化分值。经乡党委研究同意,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工作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乡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  华

常务副组长:熊夏敏

副  组  长:陈  超

成      员:陶  琤、张 政、项庭武、华 楠、叶超红、

吴龙兴、叶旭瑶、杨裕斐、姜建水

中共莲都区黄村乡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附件2:

黄村乡村级“阳光评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干部服务群众本领,树牢勤政廉政意识,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经研究,决定开展村级“阳光评廉”活动。

一、参加对象

1.村两委干部、网格员、报账员;

2.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群众代表;

3.乡纪委监察办、三资、国土建设、征迁、农林水、调解办、综合执法等相关业务科室、基层站所代表;

4.乡部分班子成员、住村干部等。

二、活动流程

(一)活动准备阶段

1.乡纪委根据活动方案,提前14天召集活动村全体村干部、住村干部参加碰头会。要求村党支部书记做好在评廉会上对本村“三务”基本情况及廉洁用权等方面的汇报准备、村监会主任(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做好监督履职情况汇报准备。

2.提前7天发出活动通知,向群众发放问题征集表(详见附件、表格1、2)。

3.乡纪委对前期问题征集表及时回收,对反馈、摸排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

4.邀请相关参加对象到场参加。

(二)活动现场阶段

1.案例通报环节:乡纪委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干部晾晒环节:村党支部书记、村监会主任(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通过展板、图表等形式对相关情况进行“晾晒”汇报。

3.问廉答廉环节:①主持人针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监会主任(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的“晾晒”汇报进行提问,并提出事先收集的“辛辣”问题。②群众现场提问,村干部当场对问题进行回复,不能当场回复、解决的问题,要讲清原因,明确办理时限和措施。

4.专业答疑环节:乡党委政府相关业务科室、基层站所代表对村干部的回复进行点评,并针对本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给出政策解读和专业建议。

5.领导点评环节:乡班子成员进行现场点评。

6.问题交办环节: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以签署交办单的形式督促整改落实。

7.现场评议环节:现场群众填写“阳光评廉”满意度测评表(详见附件表格3),随机抽选群众并听取其对村干部回复情况的评价。

(三)结果运用阶段

1.督促落实。乡纪委督促村两委针对活动交办单内容,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对评廉问题回复及整改满意率进行评价(附件表格4);承诺期限内未解决的,将直接影响村两委及村干部的年终考评。

2.严肃查处。乡纪委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严肃处置;对干部不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3.结果运用。问题整改后,召集村两委干部及乡党委政府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召开“阳光圆桌会”,听取整改汇报,整改结果在村内进行公示。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附件:(1)XX村关于开展“阳光评廉”活动的通知

(2)XX村阳光评廉村民意见征集表

(3)XX村阳光评廉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4)XX村阳光评廉问题回复及整改满意率评价表

附件(1)

XX村关于开展“阳光评廉”活动的通知

各位村民:

为加强我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村级民主监督体系,着力打造清廉XX,经研究。拟定于XX年XX月XX日在我村XXXX开展“阳光评廉”活动。村两委将在活动现场对“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廉洁履职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晾晒,现场答疑解惑。

请大家认真填写村民问廉征集表,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准时参会!

XX村党支部

XX村村民委员会 

XX年XX月XX日

附件(2)

XX村阳光评廉村民意见征集表

类型

共性问题清单

存在的打“√”

村干部廉洁履职方面

1.村党员、干部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


2.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公款吃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滥发奖金、补贴的。


3.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的。


4.在困难群众认定中优亲厚友的。


5.插手村级集体工程的。


6.长期不能在村履职的。


7.党员发展家族化的。


8.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开展“阳光票决”的。


9.村干部或直系亲属违章建房的。


10.虚报误工费的。


三资管理使用方面

1.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的。


2.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


3.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的。


4.私设“小金库”的。


5.村级合同未备案,导致村民不知情的。


6.未能及时对村级三务进行公示的。


类型

共性问题清单

存在的打“√”

为民解难办实事方面

1.不作为、乱作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漠视群众利益,不为群众办实事的。


3.扶贫领域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议事规则,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其他

问题


具体事例:


附件(3)

XX村阳光评廉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1.对于阳光评廉活动的形式您是否满意?(请在□内打“√”)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2.对于这次阳光评廉活动的内容您是否满意?

□满意        □ 一般        □不满意

3.对于会上晒村权、晒村事、晒村账的内容是否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4.对于会上关于村干部对问题、意见的回复是否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具体对哪项回复不满意?请写明原因):

5.下次评廉活动你还会再参加吗?

□肯定会        □应该会        □不会

6.关于阳光评廉活动整体的建议:


附件(4)

XX村阳光评廉问题回复及整改满意率评价表

评价分类

问题清单

满意率(在相应栏打√)

备注

很满意

一般

不满意

现场回复问题评价

问题1:





问题2:





问题3:





……





事后交办问题评价

问题1:





问题2:





问题3:





……











中共黄村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印发   

关于《黄村乡“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备案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

我乡党委于2020年11月6日发布了《中共莲都区黄村乡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村乡“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黄委〔2020〕8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0年10月26日,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丽水市莲都区监察委员会、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莲都区“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莲纪〔2020〕77号),决定至2020年底全区所有行政村要全部实施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推进“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通过事前“阳光决策”、事中“阳光监管”、事后“阳光评价”等子平台建设,推进村级各项事务管理走向民主化、规范化、现代化,促进清廉村居建设和农村和谐稳定,实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市、区纪委、区监委、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履职能力,围绕“服务乡村有情怀、集体经济有指标、农民增收有办法、维护和谐有决心、美丽村居有行动”,建立一支政治强、善治理、能带富的村干部队伍,促进清廉村居建设和农村和谐稳定。经研究,结合黄村乡实际,起草了《通知》。

二、制定过程

《通知》的拟定工作于2020年10月下旬启动,初稿完成后多次向乡党委进行汇报,并广泛征求系统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意见。2020年11月6日经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

三、总体框架

《通知》共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保障”等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了推进“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通过事前“阳光决策”、事中“阳光监管”、事后“阳光评价”等子平台建设,推进村级各项事务管理走向民主化、规范化、现代化,促进清廉村居建设和农村和谐稳定,实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任务提出了围绕建设“阳光决策”平台、“阳光监督”平台、“阳光评价”平台为主线实施“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推广阳光票决制度、严格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创新打造“阳光自治”系统、推行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完善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村级“阳光指数”评价、开展村级“阳光评廉”活动、建立健全评优评先奖励机制,最终提升村级组织履职能力,实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部分:工作保障。明确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合力、营造浓厚氛围、强化督查考核。充分认识到“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平台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通力合作,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总结提炼,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工作品牌。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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