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将巡察反馈的4方面34个问题细化为104项具体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紧紧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组织召开局党组会、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销号制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约谈提醒9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作出书面检查5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对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仔细研究、消化吸收,并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具体贯彻措施,进一步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为载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水平,营造良好信访生态。
(二)3月1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分条线系统梳理工作短板,针对积案化解、进京越级访、信访件规范办理等薄弱环节,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会议要求各位干部工作上要谋划在前、行动在前,切实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三)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年信访干部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全区信访业务专题培训会、莲都区平安综治(信访)干部研讨班、“一对一”面训等形式,全面提升我区信访工作业务水平。2月1日下午,组织全区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从法定途径优先、访涉分离等方面进行了专题业务指导,发放相关资料60余册。通过矛调中心电子宣传屏播放宣传访涉分离宣传片45余次。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为区委区政府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结合莲都区信访工作实际,研究讨论起草了《丽水市莲都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开展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截止目前已召开重点工作部署、分析研判、专题讨论等会议4次。
(二)强化信访工作谋划部署。局党组召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理清工作思路和目标,为谋划全年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月11日,向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林峰作信访工作专题汇报,全面总结2020年工作,从省级“无信访积案区”创建、初次走访化解率、进京越级访形势等方面进行深刻分析,谋划下阶段工作举措;3月底已完成国家级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率达61.66%、省级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率达64.86%,超省市第一季度化解率50%的要求;对国家级重复信访事项进行了3轮督查。
(三)提高信访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全区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初信初访办理、积案化解、国家重复信访治理等工作进行了专题布置,并对国家重复信访治理进行了再次交办,明确工作目标;每月向各责任单位发出《莲都区信访工作考核过程性指标通报》,做到考核过程透明;严格落实区领导值班制度,重点督查国家级、省级重复信访治理工作。截止目前区领导接访17批78人次,召开协调会53次。
三、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贯彻不够深入,信访为民服务理念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一)细化考核办法。省、市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出台后,局党组将结合莲都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分解各项指标,出台乡镇(街道)、部门分类考核办法,并实行重点指标月通报制度。
(二)提升“代办”成效。积极开展信访代办工作,截止3月5日,已向各乡镇、街道下发信访代办制工作宣传资料百余份,要求结合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活动开展信访代办制宣传。2月1日下午,全区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会,就进一步做好信访代办点信访代办事项登记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三)推进依法终结。2月19日,局党组召集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下一步将对排查需要终结的信访事项并予以交办。督促事权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启动信访终结程序和信访诚信评定工作。
四、关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运行机制不够顺畅,距离建设成为‘重要窗口’标志性工程的目标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加快矛调中心建设。自2020年10月起全区各律所每日选派一名律师进驻中心窗口,开展法律服务,截至目前矛调中心律师窗口累计接受法律咨询1017件。2021年2月1日,区信访局组织开展全区信访员及中心入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了信访重要事项应急联动机制。
(二)夯实基层基础。与区委政法委对接积极配合政法委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村(社区)全科网格治理工作协调指导。1月26日至29日,区信访局和区委政法委联合开展了以“大抓落实年”为主题,采用一线巡查、现场办公等方式深入14个乡镇(街道)对接检查乡镇级矛调中心建设、基层治理四平台以及全科网格治理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2021年3月区委政法委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专职网格员选聘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村(社区)全科网格治理工作。
五、关于“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力抓手”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局党组根据上级要求及全年学习目标,起草了《莲都区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点、学习要求,对全年的学习计划作出部署;制定了《莲都区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目标、内容、方法等,进一步推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修改完善了《莲都区信访局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专题部署。3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从意识形态方面进行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19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强调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党组成员按要求每季度向党组汇报分管领域意识形态专题工作开展情况。在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组成员都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发言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严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3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做到全员化、常态化开展工作。在处理网上信访事项、网络问政直通车等过程中密切关注网络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充分发挥矛调中心作用,掌握一手数据。同时,借助各级平台,开展多形式的信访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已在丽水信访公众号发表3篇信息,在丽水信访简报刊登2篇信息;3月5日在“学雷锋志愿服务广场”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活动。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批评教育。3月5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剖析和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8日,对财务具体负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局干部会上,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7〕29号)等文件;组织财务人员重点学习了《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政策汇编》,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准确列支日常办公费用,切实整改到位。
(二)强化内控监督。建立健全莲都区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科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各项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要求各环节经办、审核人员要引以为戒,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严格明确经费报销程序。3月19日党组会上,党组书记要求从严从实做好财务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七、关于“内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细化制度流程。3月5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等文件,要求全局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实事求是开展各项工作。召开党组会,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各种财务支出行为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以及控制办法,明确审批程序,对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制度规范严格执行。解决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的专项资金在使用上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业务科室要严格执行到位,各项审核材料及表格要齐整,最后由财务分管领导严格审核签字。并注意及时存档。
(二)加强内部管理。严把材料审核关,规范重要材料(尤其是文件类)先由分管领导做好审核签批,如有需要再交由主要领导审核签批;严格按照要求,根据职责分工不同把好起草、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加强文件管理,做到涉密文件与普通文件分开登记,完善借阅、流转台账。
3月5日召开的全局干部会上,全局干部针对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项学习,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工作,何时制定了《莲都区信访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从制度上保障合同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注重日常的资料收集归档,建立专门的台账,确保合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八、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3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深刻剖析和认真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四个亲自”职责,做好对班子成员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主责主抓意识,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季度例会。3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一季度党风廉政例会,各班子成员结合专题例会向局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起草了《莲都区信访局党组关于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和《莲都区信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3月5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剖析;局党组召开全局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了《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相关政策法规(整理版)》《党的十九大以来丽水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选编》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认清违反纪律规矩的严重危害,真正做好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组织全局19名干部根据自己的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自查自纠,共排查25个风险点,并均相应制定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完善了《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其中,从制度的角度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确保压力传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3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班子会议,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制度,针对研究讨论的问题分类召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遵循“按程序办事、充分酝酿讨论、民主表决”的原则,确保民主集中制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班子会等各种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九、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3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从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会上党组书记组织学习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条文规定,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3月17日,党组成员毛晓飞、陈靖晶结合党史学习,给全体支部党员上党课。2020年度下半年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工作中,各党员联系工作、结合问题,实事求是地开展。其中,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三项基本指数测评差距明显,加扣分原因明确;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中,各党员严肃、真诚,查摆问题内容实在,剖析深刻。
(二)充分发挥党员作用。3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分管领导、支委会成员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把机关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和服务群众的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战斗堡垒和坚强阵地;依托党建智治平台、主题党日等载体灵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在活动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带头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积极做好党费补缴工作。积极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对接,按要求完成了党费收缴的整改工作。2021年1月起已按照2021年最新党员工资标准,收取党费并做好登记。党支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党费少缴部分于3月8日补缴。党费实行收支公开制度,2021年1至2月党费收缴情况、2018至2020年补缴情况在公示栏及时公开。为切实提高党建业务水平,组织党建业务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3月5日,分管领导毛晓飞对党费收缴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十、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和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干部选拔程序。3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19日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有关规定,要求大家平时要加强自学,对干部任用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到位。3月10日,人事干部进行了人事业务的专题学习。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过程性资料的收集和归档,使纪实性材料完整。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征求纪检监察意见等,做到程序合法、资料齐全。
(二)严格出国(境)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领用制度,全面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和监督,扎实做好证照集中管理工作,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证件申领手续;3月5日全部干部会上组织学习了《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下一步,区信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信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工作统领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积案化解、越级访、重复信访治理等重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二是持续抓好整改,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持续严格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做好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持续抓紧抓实整改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不留死角,整改到位。三是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全力打造“阳光信访”“精准信访”和“法治信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责作用,为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履好职、尽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271755(工作时间);单位地址:莲都区解放街51号,莲都区信访局;邮编: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