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区政协十五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年2月27日至3月2日在丽水大剧院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查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大会发言;
4.列席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5.专题培训;
6.听取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7.补选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
8.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9.其他事项。
二、会议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月27日上午08:45至11:30。
2.报到地点:东方文廷酒店(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 688 号,总机2318888)。
三、其它事项
1.请各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关于做好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健康监测,并在会议报到时将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健康申报表》(附件2)提交各委员小组(委员小组名单见会议指南和微信工作群通知);
2.报到时,将撰写的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交会务组提案征集处,并把相关材料(电子版,标题处注明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发送至区政协邮箱2018115569@qq.com;
3.2月27日上午10:00召开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一次常委(扩大)会议,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各组党支部书记、组长(含大会秘书处各组组长)的委员务必准时到会;
4.会议期间,请着正装,少数民族的委员提倡穿民族服装;
5.请各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携带身份证和生活物品,及时参加(一般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应于2月22日前向大会秘书处提交书面请假单(附件3),经区政协委员工委主任审核,报区政协秘书长审批;
6.请委员所在单位不要在会议期间安排政协委员出差或参加其他与会议相冲突的活动。
(联系电话:0578-2271836)
(传 真:0578-2132027)
附:1.
关于做好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2.
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健康申报表.docx
3.
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请假单.docx
莲都区政协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