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4月16日,提级(交叉)第一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6月8日,提级(交叉)第一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供销社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4人;新制定制度13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收回并上缴违规款项10.3297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60.777458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制定学习计划。联系供销社实际和2021年7月15日王忠宝区长、蔡毓良副区长专题调研区供销社工作的要求,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区供销社关于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梳理明确当前15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企业部室,从2021年8月开始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出台《区供销社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按季度以条目式列明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列入学习范畴,并长期坚持。
(二)开展调研活动。赴温州瑞安市、平阳县和台州市玉环县进行“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专题考察,考察学习温州市瑞安市曹村田园综合体、马屿为农服务中心,平阳县“三位一体”为农合作示范区和台州市玉环县坎门渔合联建设经验,结合莲都区“三位一体”改革现状,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和研究,会同莲都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一起向区政府提交调研报告;开展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推动农合联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前期调研工作;
(三)推动项目建设。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用于莲都区水果仓储集散中心(太平)和莲都区石牛商贸服务中心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国土红线测量;
(四)深化农合联建设,巩固成果。推动乡镇(街道)农合联换届工作,于2021年8月下发《关于做好莲都区乡镇(街道)农合联换届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建设枇杷衍生农产品加工基地,推进为农服务实体化运作。按照规范化建设评定标准(“八个一”标准)已准备好蔬菜产业农合联产业带头人、专家团队、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开始建设集“丽水山耕”品牌服务和精品农产品展示中心。现已推动蔬菜、民宿(农家乐)、茶叶、枇杷、粮食五个产业农合联与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续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累计授信0.8865亿元。同时为农合联会员争取优惠政策,经协商,给予农合联会员额度信贷优惠利率、优先免费办理贷记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ETC、丰收购等多种优惠措施,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截止2021年7月底,通过莲都农商银行共向产业农合联会员放发贷款146笔,共计5151万元。
二、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发挥农合联执委会的职能。党组书记带队到雅溪镇、太平乡、仙渡乡、黄村乡等乡镇调研走访,对接农合联资金使用工作;谋划做好乡镇、区两级农合联换届工作;起草《农合联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二)开展服务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在碧湖举办了莲都区粮食产业农合联农作物放心工程培训。现已开始建设集“丽水山耕”品牌服务和精品农产品展示中心。严格按照《区供销社化肥淡季及应急储备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莲供财〔2020〕1号)和《莲都区化肥淡季及应急储备协议》要求,认真执行农资应急和淡季储备任务,开展确定承储单位、落实承储任务、进行监督检查、拨付补助资金等相关工作。2021年7月走访各产业农合联,对农合联特色优质农产品信息摸排,为参加省社9月举办的优质农产品秋季选品会作好准备。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区供销社党组同意企业提交的减免方案,在去年减免2个月的基础上再减免承租户一个月租金。
三、关于“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追偿力度。合力农信担保公司对全部代偿案件进行了重新整理,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梳理追偿台账,根据被追偿人员的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判断追偿难易程度,进行分类追偿,当前重点追偿有可执行物或有公职的当事人。
(二)强化对社属企业监督管理。完善了《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盘活长期闲置资产,出租了长期闲置的碧湖周巷门市部,峰源乡正岙供销社,结合区政府部署的清产核资工作,收回4处长期被侵占的资产(碧湖堰头门市部、碧湖平原分社、碧湖新生巷2号、碧湖人民街324号);指导社属企业对约5000万元资金实施公款存放招投标,利息收入同比增加约90万元;制定了《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监管,形成有效的参股管理机制;全面梳理社属企业丽水市合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催讨工作台账,目前区供销社正在推进各项后续工作。
四、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
(一)纠正违规发放。电话费、安全生产例会列支餐费、购买香烟等违规款项已退回,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约谈企业责任人,责成其作出深刻检讨;对单位负责财务审核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遵守报销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大财务审核力度。
(二)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学习莲都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发放福利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关于加强社属企业工会经费规范管理的意见》,完善《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意见执行。
(三)全面开展自查。机关及社属企业工会对违规购买烟酒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根据自查结果未再发现此类问题。
五、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区供销社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二)整合企业资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82号)文件要求,区供销社党组决定,规范社属企业管理,整合企业资源,现已将碧湖、大港头、曳岭三个供销合作有限公司委托授权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统一管理,设置合力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管理班子,负责企业日常业务决策,公司平台优化设置为人事管理部、财务核算部、资产管理部、项目投资部4个部室,负责企业日常业务运营;
(三)约谈批评提醒,严格把关。党组书记约谈批评党组成员,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认真指导、严格审阅各班子成员上报的个人剖析材料,并签字确认。
六、关于“损害社属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莲都区党政机关国内接待办法》(区委办〔2015〕23号),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和分管领导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开展自查自纠。区供销社财务审计科和企业财务核算部进行全面自查向社属企业转嫁、摊派区社本级办公经费问题,无类似情况。
(三)履行监管职责。制定《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社属企业办公经费支出管理。社属企业合力资产基建维修保证金、出租房押金、六合中心社出租房押金进行公示,做到应退尽退。
(四)租金纳入年度预算。区社机关与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2022财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区社机关把办公场所租赁费用纳入下一年度区社财政预算。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并严格执行;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和分管领导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社属企业财务审批和监管。
(二)加强对社属企业的审计监督。对社属企业每3年至少开展1次内部审计项目,2021年内审项目计划开展社属企业丽水市莲都区合力农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约谈财务审计科负责人和财务核算部企业分管领导财务总监。
(三)查明各款项挂账原因,及时清理。经核查,5笔其他应付款中1笔已经企业领导审批冲管理费用处理,其他4笔为中心社社员股息,已经企业班子会及区供销社党组会讨论后冲财务费用处理;2笔其他应收款中1笔市财政综合服务社扶持款,已转作营业外支出处理,1笔为碧湖办事处备用金已退回企业账户;
八、关于“工程项目领域及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批评教育提醒。分管领导对双老协会出纳进行约谈批评;并调出双老协会财务岗位:对工程项目进经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第一党支部书记、原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书记批评教育。
(二)纠正款项。退回询价价格与预算合同价格差价至六合中心社账户;双老协会资金由财务核算部代管,纳入社属企业账户参照管理;
(三)严格按照制度办法执行。企业项目建设将严格执行《丽水市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莲都区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双老协会制定《区供销社双老协会财务开支规定(试行)》《区供销社双老协会财务代理相关制度》。学习《莲都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印发《区供销社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使用细则》;
九、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区供销社监事会制度,明确监事会工作职责,已拟定《丽水市莲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制定《莲都区供销社党组关于推进清廉供销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2021年15项重点工作内容。把廉政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月报内容。将警示教育纳入《莲都区供销社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使廉政风险警示常态化。
(二)调整分工。根据《关于调整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班子和社属企业工作部室的通知》(莲供党组〔2021〕1号)文件,六合中心社日常管理事项已全权委托合力资产经营公司代管,六合中心社法人由合力资产经营公司干部兼任;发文《关于徐向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莲供党组〔2021〕16号);2021年重点围绕社属企业资产租赁、资产处置、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监督。
(三)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监事会召开监事会上半年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关于监事工作要求;在全体干部职工专题警示教育会上,认真学习传达区社原领导班子因违规违纪被处分案例,区社班子和企业经营班子代表、部分企业副职和中层干部发言谈心得体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加。
十、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树立团结协作意识;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约谈企业责任人。对机关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分类管理的通知》规定开展先锋指数考评工作;责成社属企业支部书记在机关党委扩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二)制定考核办法,制定、完善制度。制定《2021年度区供销社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将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的决定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察评议和述职述廉内容;制定《区供销社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支部工作制度》,每个支部配备一名年轻党员作为党务工作联络员;完善《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大额贷款等重大事项规范性程序。
(三)组织学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全体干部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区供销社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区供销社党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程序。召开党建工作有关条例制度的学习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四)强化组织生活纪律。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议程,召开了上半年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并制定下半年的党建工作计划;配齐用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区社机关党委书记分别对下属7个支部传达部署组织生活会工作;社属7个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定要求完成上半年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相互批评,坚持批评意见见人见事,分管领导参加并指导各支部高标准开展组织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十一、关于“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抓好问题整改。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机关党支部已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全面梳理社属企业职工劳务合同签订情况,并由企业人事部统一管理,制定《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已与在职的2名返聘人员(门卫兼保洁)签订劳务合同;制定《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将护照、港澳通行证进行集中规范管理,并在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机关党支部已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制定《2021年度区供销社干部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供销社日常监管;出台《区供销社党组关于推进清廉供销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清廉供销建设。
(三)加强学习。全体干部大会上学习《规范性聘用合同书》;在全体干部职工专题警示教育会上,认真学习传达区社原领导班子因违规违纪被处分案例,区供销社班子和企业经营班子代表、部分企业副职和中层干部发言谈心得体会;
十二、关于“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开展巡察,发现三大方面33个整改问题,并于2018年8月2日进行了反馈。截至本轮巡察‘回头看'期间,仍有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以及分管领导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供销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学习《莲都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细则》;开展专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精准发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学习;将意识形态纳入2021年度区供销社干部工作责任制考评、企业职工年度考评。
(三)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书记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会前审议党组议事内容;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学习《区社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区社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遵照执行。
(四)规范工会活动经费支出。组织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将不规范发放的奖金奖品全额收回并退回至机关工会账户。
(五)加强问题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社属企业财务监管。制定《关于加强社属企业工会经费规范管理的意见》,对自查发现问题加强规范,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定《丽水市莲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区供销社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实施办法及时督促社属企业抓好整改工作,社属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并对同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下一步,区供销社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结合全省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继续整改,做到不拖延、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2057331;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继光街6号;邮编:323000;电子邮箱:42108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