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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情况简介
索引号: 002650189/2021-47028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21-11-09 21:28:58
机构全称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情况简介 机构简称 莲都区公安分局
机构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6号 机构负责人 潜伟峰
联系方式 05782787028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前身为丽水县人民政府公安局,组建于1949年7月。1955年10月1日改称丽水县公安局。1986年4月,丽水撤县设市,改称丽水市公安局。2000年7月,丽水撤市设区,同年7月20日,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挂牌成立。 

2014年,分局体制划转至市局,财政由区里保障。目前,分局共有民警、职工411人,其中民警数405人、公务员2人、职工4人,事业编职工8人,辅助警务人员625人。全局现有内设机构38个,其中23个部门、15个派出所(含水上所、车站所、天宁所3个专业派出所,黄村所、峰源所、太平所3个合署派出所);现有局党委班子成员9人,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股级干部112人。 

近年来,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时代公安工作总要求,坚持以“绿色警务、护航‘两山’,红色铁军、挺进长安”工作主题为引领,着力打造“红色战斗铁军、绿色生态治安”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莲都样板”。2019年,分局在圆满完成七十周年大庆安保工作的基础上,助推党委政府夺取了“一星平安金鼎”“全国综治优秀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多项荣誉;并先后荣获“省级服务保障G20先进集体”“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工作优秀公安局”“全省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优秀单位”“丽水市模范集体”等称号;分别被省人民政府、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以及多次获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表彰,荣立集体三等功。同时,分局创新推出“一格(村)两警长制”“莲警驿站”“每案必研侦”“三项制度”“莲都公安五问”“红色六知党建”等新模式、新做法,多次获省、市、区党委政府和省厅、市局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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