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莲都   发布时间: 2021-11-17 15:10:16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1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时列“205教育支出”类级科目下相关项级支出预算科目。

此项资金纳入中央项目库管理。请各地统筹资金抓紧下达项目预算,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别注意与现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已统筹落实的校舍维修改造、发展改革委切块基建等项目做好衔接,确保资金项目不重复交叉,不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等方面。各地要对照《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在目标表基础上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接受并配合财政部浙江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督。

附件:1.浙江省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补助资金分配表

2.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9月3日

附件1

浙江省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已预下达

本次下达

合计下达

浙江省合计

18900

5100

24000

杭州市合计

650

175

825

淳安县

650

175

825

温州市合计

7609

2053

9662

永嘉县

964

260

1224

平阳县

830

224

1054

苍南县

2862

772

3634

龙港市

1545

417

1962

文成县

725

196

921

泰顺县

683

184

867

金华市合计

1153

311

1464

磐安县

442

119

561

武义县

711

192

903

衢州市合计

2645

713

3358

柯城区

79

21

100

衢江区

597

161

758

地区

已预下达

本次下达

合计下达

常山县

483

130

613

开化县

385

104

489

龙游县

631

170

801

江山市

470

127

597

台州市合计

1977

534

2511

三门县

731

197

928

天台县

675

182

857

仙居县

571

155

726

丽水市合计

4866

1314

6180

莲都区

492

133

625

青田县

686

185

871

缙云县

904

244

1148

遂昌县

475

128

603

松阳县

626

169

795

云和县

300

81

381

庆元县

432

117

549

景宁县

403

109

512

龙泉市

548

148

696

附件2

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教育部

专项实施期

2021年

省级财政部门

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省教育厅

资金情况

实施期金额: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资金

其中:中央资金

省级补助

省级补助

地方资金

地方资金

总体

实施期目标

目标

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利用率

90%

信息化项目开工率

90%

质量指标

新建、改造或设备质量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时限

1年

项目按时完成率

90%

成本指标

标准造价

单位造价最高限额2500元/平方米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100%

新建或改造校舍、信息化设备受益学生覆盖率

100%

学校办学条件及能力提升程度

提升

学校办学薄弱环节改善程度

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和家长对项目的综合满意度

95%

教师满意度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