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上公开场合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当时他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此后,他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各种场合中频频阐释这一关键词。每到一地考察,他几乎都要与当地年轻的“创客”会面。他希望激发民族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基因。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因此,创业创新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保增长的引擎。创业能重整产业链和颠覆传统行业,创业具有突破性、开创性和大风险性。创业创新要把建立众多的中小微企业提到国家高层设计的层面。
第三次经济普查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任务,首次全面摸清了小微企业的家底。普查资料显示,莲都区小微企业呈现面广量大的特点,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是安置就业人员的重要渠道,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
一、小微企业的涵义
小微企业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分。 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指出: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第三次经济普查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表1)。本标准是以法人企业或单位作为对企业规模的划分对象,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
表1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 业 |
指 标 |
计 算 |
大 型 |
中 型 |
小 型 |
工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2000及以上 |
300-2000以下 |
300以下 |
建筑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3000及以上 |
600-3000以下 |
600以下 |
批发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200及以上 |
100-200以下 |
100以下 |
零售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500及以上 |
100-500以下 |
100以下 |
交通运输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3000及以上 |
500-3000以下 |
500以下 |
邮政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1000及以上 |
400-1000以下 |
400以下 |
住宿和餐馆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800及以上 |
400-800以下 |
400以下 |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创新科技、维护社会和谐和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莲都区小微企业的现状
(一)小微企业占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
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截至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354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5.5%。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分别为631个和2915个,分别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7.0%和78.5%。从产业分布看,小型企业近七成为三产企业,在二、三产业中比重分别为31.5%和68.1%;微型企业近八成为三产企业,在二、三产业中比重分别为20.8%和79.2%(详见表2)。
表2 2013年末小微企业在二、三产业中的分布
|
合计(个)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
|
单位数(个) |
比重(%) |
单位数(个) |
比重(%) | |
合 计 |
3546 |
803 |
22.6 |
2741 |
77.3 |
小型企业 |
631 |
199 |
31.5 |
430 |
68.1 |
微型企业 |
2915 |
604 |
20.7 |
2311 |
79.3 |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个。
小微企业数量在绝大多数行业中均占绝对比重。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比重最高,全部为小微企业。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物业管理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也都占这些行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90%以上,建筑业、信息传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比重略低,分别为 84.9%、75.4%、82%(详见表3)。
表3 2013年末分行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小微企业的比重 | |||
行业 |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
其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
小微企业比重(%) |
总计 |
3715 |
3546 |
95.5% |
工业 |
626 |
618 |
98.7% |
建筑业 |
219 |
186 |
84.9%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75 |
73 |
97.3% |
信息传输业 |
19 |
15 |
78.9%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5 |
85 |
100.0% |
批发业 |
670 |
663 |
99.0% |
零售业 |
748 |
719 |
96.1% |
住宿业 |
88 |
85 |
96.6% |
餐饮业 |
78 |
78 |
1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61 |
50 |
82.0% |
物业管理 |
36 |
33 |
91.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62 |
462 |
100.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2 |
30 |
93.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70 |
403 |
85.7% |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6个。
(二)四分之三上以上小微企业集中于工业和批零业
从行业分布看,一方面小微企业大多集中于以资源开发型、产品初加工型、服务低层次型为主的传统行业。位居前四位的行业是:零售业719个,占全部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20.3%;批发业670个,占18.7%; 工业626个,占17.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62个,占13%。具体细分,小型企业在工业、批发业、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比例分别为21.6%、10.1%、12.0%和7.8%;微型企业在工业、批发业、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比例分别为16.5%、20.5%、22.1%和14.2%(详见表4)。此类行业的显著特点是技术要求低,准入门槛低,竞争充分,市场趋于饱和,利润微薄。部分企业由于经营压力,转型升级的愿望较强,但在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方面积累不足,相当数量的小型微型企业转型升级较为困难。另一方面,小微企业敢于创新,各类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不断涌现。2013年末,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28家,吸纳从业人员3508人。
表4 2013年末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主要行业分布
|
小微企业合计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单位数 (个) |
比重 (%) |
单位数 (个) |
比重 (%) |
单位数 (个) |
比重 (%) | |
工业 |
618 |
17.4 |
136 |
21.6 |
482 |
16.5 |
建筑业 |
186 |
5.2 |
63 |
10.0 |
123 |
4.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73 |
2.1 |
19 |
3.0 |
54 |
1.9 |
信息传输业 |
15 |
0.4 |
7 |
1.1 |
8 |
0.3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5 |
2.4 |
16 |
2.5 |
69 |
2.4 |
批发业 |
663 |
18.7 |
64 |
10.1 |
599 |
20.5 |
零售业 |
719 |
20.3 |
76 |
12.0 |
643 |
22.1 |
住宿业 |
85 |
2.4 |
28 |
4.4 |
57 |
2.0 |
餐饮业 |
78 |
2.2 |
32 |
5.1 |
46 |
1.6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50 |
1.4 |
6 |
1.0 |
44 |
1.5 |
物业管理 |
33 |
0.9 |
1 |
0.2 |
32 |
1.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62 |
13.0 |
49 |
7.8 |
413 |
14.2 |
(三)小微企业产生了良好的就业效益与经济效益
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解决城镇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的主渠道。2013年末,全区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共51181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8.2%。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分别吸纳从业人员36667人和14514人,分别占34.5%和13.7%。小微企业相比大中型企业吸纳了更多女性就业,小微企业女性从业人员共15729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女性从业人员的50.2%。小微企业吸纳的就业人员中,位居前两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4993人,工业11674人,分别占全部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29.3%和22.8%,远高于其他行业吸纳的就业人数(详见表5)。另外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行业还有批发业3663人,占7.2%;零售业4062人,占7.9%;租赁和商贸服务业4228人,占8.3%。
表5 2013年末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主要行业分布
|
小微企业合计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从业人员(人) (人) |
比重 (%) |
从业人员(人) (人) |
比重 (%) |
从业人员 (人) |
比重 (%) | |
工业 |
11674 |
22.8 |
8707 |
23.7 |
2967 |
20.4 |
建筑业 |
14993 |
29.3 |
14208 |
38.7 |
785 |
5.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852 |
3.6 |
1506 |
4.1 |
346 |
2.4 |
信息传输业 |
361 |
0.7 |
294 |
0.8 |
67 |
0.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96 |
1.6 |
517 |
1.4 |
279 |
1.9 |
批发业 |
3663 |
7.2 |
1002 |
2.7 |
2661 |
18.3 |
零售业 |
4062 |
7.9 |
1745 |
4.8 |
2317 |
16.0 |
住宿业 |
1342 |
2.6 |
1108 |
3.0 |
234 |
1.6 |
餐饮业 |
1445 |
2.8 |
1239 |
3.4 |
206 |
1.4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569 |
1.1 |
198 |
0.5 |
371 |
2.6 |
物业管理 |
1458 |
2.8 |
169 |
0.5 |
1289 |
8.9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228 |
8.3 |
2592 |
7.1 |
1636 |
11.3 |
2013年末,全区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1.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52.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28.8亿元,占全部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35.6%;房地产开发经营136.5亿元,占21.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7.2亿元,占10.5%。从经营效益看,2013年末全区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营业收入为169.2亿元,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的四分之一。
三、莲都区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小微企业以私营为主,逾六成小微企业开业时间不到五年
小微企业涵盖城乡各类企业所有制形式,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的小微企业分别占99.2%、0.2%和0.6%。其中私营小微企业占小微企业总数的89.7%,其从业人员占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的84.5%,其资产占小微企业总资产的52.7%,私营企业构成小型微型企业的主体。国有、集体、外资、私营企业中,小型微型企业比例、规模各不相同,国有企业主要存在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主导行业,投资规模较大,小型微型企业占比最低,为84%。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相对较大,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小微企业平均从业人数超过30人。
从小微企业开业年份看,2013年当年开业的占23.2%,开业五年内(2008-2012年开业)的占40.6%,开业超过五年不足十年(2003-2007年开业)的占18.1%,开业时间超过十年(2002年以前开业)的仅占18.1%。在2013年末的所有小微企业中,处于停业(歇业)、当年关闭和破产状态的占18.2%。以上两组数据反映了小微企业因其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较为敏感脆弱。
(二)八成以上小微企业集中在城区,不均衡发展格局依然存在。
与自然环境、区位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莲都区小微企业的分布呈明显的地域特征。全区八成以上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集中在城区。其中小微企业单位数最多的是岩泉街道1111家,占全区的31.3%;紫金街道居第二,有934家,占26.3%;万象街道居第三,有543家,占15.3%;白云街道居第四,有404家,占11.4%;碧湖镇居第五,有255家,占7.2%,其余乡镇、街道小微企业分布很少(详见表6)。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比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岩泉街道,有15501人,占30.3%;万象街道,有10138人,占19.8%;紫金街道,有7881人,占15.4%。从分布密度看,万象街道的小微企业分布密度为全区最高,每平方公里拥有约74家法人单位,远高于其他乡镇、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分别居第二、第三,每平方公里分别拥有约15家和11家法人单位,而土地面积第二大的雅溪镇,小微企业的分布密度最小,仅为0.1家(详见图1)。不均衡发展格局依然存在。
表6小微企业的地区分布
|
单位数(个) |
比重(%) |
从业人员(人) |
比重(%) |
紫金街道办事处 |
934 |
26.3 |
7881 |
15.4 |
岩泉街道办事处 |
1111 |
31.3 |
15501 |
30.3 |
万象街道办事处 |
543 |
15.3 |
10138 |
19.8 |
白云街道办事处 |
404 |
11.4 |
3587 |
7.0 |
联城街道办事处 |
53 |
1.5 |
1478 |
2.9 |
碧湖镇 |
255 |
7.2 |
7835 |
15.3 |
大港头镇 |
88 |
2.5 |
1213 |
2.4 |
老竹畲族镇 |
32 |
0.9 |
560 |
1.1 |
雅溪镇 |
21 |
0.6 |
265 |
0.5 |
太平乡 |
23 |
0.6 |
576 |
1.1 |
仙渡乡 |
13 |
0.4 |
615 |
1.2 |
峰源乡 |
29 |
0.8 |
454 |
0.9 |
丽新畲族乡 |
21 |
0.6 |
235 |
0.5 |
黄村乡 |
19 |
0.5 |
843 |
1.6 |
图1 小微企业的分布密度 单位:个/平方公里
四、莲都区小微企业的发展前景展望
(一)借助互联网平台,创新企业经营模式
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指出,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就是帮助传统企业转型,适应新的经济发展需求。“互联网+”能够帮助企业解决信息不对称,让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资源得到最佳分享与交换。小微企业在互联网的环境中,学会与世界共存,需找网络上的资源、挖掘潜在的客户、提高自身企业的技术。因此,小微企业若谋求自身的发展,需充分认识企业发展与互联网的密不可分,让线上和线下充分结合,不仅能解决很多现实的问题(场地租赁贵、场地面积不足、劳动力不足等),亦能使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借助互联网平台,建立更广的营销网络
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营销收益。而企业的销售不仅需要技术、产品,更重要的是有广阔的市场。小微企业虽小,但不影响其借助互联网平台,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动力,建立更广的营销网络,推广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完善资本结构和现代化企业制度。小微企业也需要发市场,只有在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大市场中,企业才能不断进行产业升级,第一时间适应市场变化,增加技术含量,增强自己的竞争力,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成为市场上独一无二的组成部分,做强小微企业[1]。小微企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业新初期的一种状态,但并不是永久的生存之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小微企业也是以做强小微企业为目标,以向大中型企业转型为发展方向。
(三)抓住国家政策,解决生存问题
小微企业的生存危机,紧靠自身的力量是做不到的,只有抓住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一系列政策,才能解决这致命问题。第一,国家机构改革、简政放权,减少了小微企业设立难的问题。政府分期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修订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推动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各地响应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大幅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各地政府在互联网时代,也积极推进建设了相应的微博、微信等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第二,政府多渠道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家对商业银行放开了贷款利率管制。民营银行的蓬勃兴起,其经营灵活、融资门槛低,均有利于小微企业的融资。第三,税费改革,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扩大营业税改增税的试点;减少企业所得税;政府削减了各项费用。第四,国家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健全。[2]
参考文献:
【1】姚树莲.我国小微企业困境成因和对策探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4).
【2】刘清莲.论小微企业的发展[J].中国商论,2015,(Z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