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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统计名录库开展普查单位核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0-09-09 09:14:11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国家统计局正大力推进的四大工程建设之首,涵盖境内所有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信息,承载着政府管理基础信息库和统计调查抽样框的重任。本文结合名录库维护建设工作实践,浅析基本单位名录库在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核查中的应用。

一、利用统计名录库开展单位核查的优势

    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自1996年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初步建库以来,先后通过第一次、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全面更新与每年的动态维护已日趋成熟,充分利用基本单位名录资源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核查主要有两方面优势。

(一)统计名录库单位齐全。目前多个政府部门按照自身工作所需各有其名录,管理形式主要有两类:一类管理机构类型,主要有工商部门管理的全市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名录,民政部门拥有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名录,编办部门登记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名录等;一类管理注册号,主要有质监部门管理所有机构的组织代码,税务部门管理纳税单位的税务号等。但由于各相关部门各自对基本名录信息的需求不同,划分单位的标准不一、登记的表式和内容存在差异,而且各部门的办公软件、登记数据参差不齐,数据处理程序也不同,导致各部门资料信息的不完整、不统一,从而不能有效衔接、直接形成统一方便能够满足各方需求的共享名录库。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涵盖了国民经济第一、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全部信息,这是任何单位、任何主管部门都替代不了的,可以说是辖区内单位组成最完整、国民经济行业构成最全面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统计名录库分类准确、更新及时。第一,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是以第一次、第二次经济普查调查的数据为基础库搭建而成,对第一、二、三产业的单位数据,规模以上、规模以下的单位数据采取了严格的评审措施。首先是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了交叉审查,发现问题采取了拉网式的查漏补缺措施。其次是党委、政府领导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研究评估。再次是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了核实评估。四是进行了综合评估和验收。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以及单位类别、机构类型、会计制度类型、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等分类准确是历次普查质量的基础,经过国家、省、市、县(区)层层质量抽查,这些层面的误差率都符合国家普查方案规定的质量控制标准。第二,非普查年份基本单位名录库实现网上维护,按季更新。规下单位由工商、编办、民政、质检、税务等部门及时按统计部门要求的内容、方式和时间适时提供辖区内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新增、变动、注销资料,由统计部门组织调查员开展基本单位调查,并在统计名录库上及时进行新增、变更、剔除维护;规模以上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重点服务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也由相应部门提供资料申报,纳入常规报表后通过专业年报对规模以上数据收集,审核、评估、汇总、上报,并适时更新基本单位统计年报数据库,形成最新的基本单位年报资料。

二、运用名录库系统开展单位核查的步骤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按季度更新维护的动态库,但为确保核查底册完整、准确,还需全面比对部门在册单位名录,在此基础上维护更新名录库,以为普查提供准确的底册清单。

(一)合并部门资料。首先要搜集、整理各部门在库单位名录资料,一般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号、单位名称、法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单位类型、开业时间、注册资本、主要业务活动等有价值的信息,导入名录库系统。系统通过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号、单位名称等唯一性指标将部门名录单位与统计名录库单位进行自动识别匹配,三项指标有一项相同即合并在一起,如果统计名录库中已有但个别指标不同的转入“待处理单位-变更的单位”节点下,并高亮显示差异指标以待核实;如果统计名录库中没有则转入“待处理单位-新增的单位”节点下等待下一步处理。

(二)人工剔重。经过计算机合并后剩下的“准新增”单位数较多,这里除了确属历史遗漏未进名录库的单位外,还存在登记不规范等原因,如编办、民政的名录喜欢用简写,税务的名录信息变更不及时,括号用全角字符还是半角字符等原因都造成同一单位未能自动识别合并。人工合并工作量较大,主要是将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筛选出来,通过观察(名称是否简写)、比对(负责人名字、电话、地址是否有相同记录)等方法进行逐一认定(个体户由于常规名录统计中并未纳入,所以不需排重,合并后直接进行下一步处理地认定、核查)。

(三)处理地划分确认。在部门资料进行合并后,一般由区县级统计局将待处理单位的处理地划分至各乡镇街道,再有乡镇街道划分至各村居。根据以往其他调查制作分发底册的实践经验,处理地很难一次划分准确,往往存在几次退返、重分的过程。而通过名录库平台的实时、互联性质将这一过程变得更为简单便捷。各街镇、村居统计员都可以通过政府网或VPN进入名录库对待处理单位的统计局代码进行确认或迁移,如A社区发现其库中某几家单位根据地址应该属于B社区的,就可以直接通过“打开部门表,修改统计局代码”来实现迁移。而不需要一级级返回重分,提高效率并减低工作量。这在后期实地核查的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同样可通过该方法实现待处理单位迁移。

三、(四)根据归属地对待处理单位进行维护。这里待处理单位分两类,一类是变更的单位,这里应以工商、民政等主管部门最新的行政登记记录为准(由于编办登记的事业单位很多存在简写,这里可以参考质监登记的名称)。另一类是部门名录有,统计名录库无的,这些单位是核查的重点,异地经营的单位、死亡未注销的单位甚至经营地根本就不存在的单位往往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其中,由于民政每年都进行年检和撤销登记,编办每年都进行年审,查找不到的单位主要是工商和国地税的。在这方面,基本单位名录库在进行部门数据处理的一个可信度的概念值得借鉴。可信度越高的单位,部门登记记录越齐全,找到的可能性越大,在实际操作中,三证齐全的企业往往也是比较容易找到并核实入库的单位。如果有单位只找到一家的登记记录且实地未能查找到的就需要联系主管部门配合核查了。

三、加强名录库建设更好服务统计的建议

(一)各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在历年名录库维护或单位核查经历中,都有发现一些由于各登记部门缺乏资料更新手段,年检力度不够,造成一些已关闭或变动的企业,没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变更或注销,造成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资料不能及时反映实际情况的问题。也有一些企业出于各种需要,在注册之时,就有意造假,通过虚假出资、虚假地址和电话等骗取“出生证明”,加上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两个环节都存在监督不力的现象,社会中介组织在利益驱动下,提供虚假验资报告,市场管理部门在办理注册时,对企业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给企业以可乘之机。这些都给我们单位核查或名录维护工作造成很大困难。统计名录维护是以部门名录库为基础的,只有各部门管理好自己的“库”,并且实现相关部门数据联网联办、实时共享才是实现统计名录库长久有效、及时维护的根本。

    (二)名录库在库单位定期核查。现在名录库在库单位常规年份的维护基本都是完全依靠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也就是对名称、代码、负责人、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有变动才维护,其他单位或其他指标囿于单位数量大、名录库维护投入不平衡等因素,90%以上老单位五年来一直躺在库内未动,其数据质量也难称满意。应该制定一个全面核查、维护周期,以村、社区统计人员为主,按每月3-5%的比例对辖区名录库中的单位进行核查,及时更新和消肿,使名录库成为“活库",力争每两次经济普查之间,完成一次全面核查,对在核查中发现“四上企业”的统计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上门找不到而电话又能联系的单位,连续跟踪半年后作为“非活跃单位”处理; 利用专业年报、一次性调查、有关部门的抽查资料等更新维护名录库。

(三)扩大统计名录库社会影响力。目前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面临诸多困难,比较被动,经常得不到理解与配合,关键在于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大众知晓度不够,以及统计结果不能直接“为民所用”,调查对象并不了解他的配合能给他带来哪些便利。统计部门一方面应当积极宣传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对宏观区域经济的重要作用、发展意义和社会价值,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重视;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力度,促使被调查单位理解和配合基本单位统计工作。另一方面应当进一步提升名录库信息服务水平,除为党政提供决策数据支持外,还应以统计信息网络为基础,定期向社会发布基本单位信息;同时完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设定查询权限,方便部门及社会各界查询,真正提高名录知晓率与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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