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2.依法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区级各部门和接受区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 (3)各乡镇、街道的财政收支及其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属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5)区属经济实体和区级主管部门所属及归口管理、财务单列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 (7)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8)借用的国外资金和使用的国外援助资金的财务收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3.向区政府提交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4.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家金融、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中央企事业单位的审计事项。 5.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题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6.负责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7.对区政府部门、企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8.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所属莲都区审计局直属分局(非独立核算)和莲都区内部审计指导中心(非独立核算)决算。 纳入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无。 二、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02.9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7万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1.1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9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94万元,占79.05%;项目支出167.19万元,占20.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2.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97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23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2.18万元,占80.4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73万元,占8.86%;卫生健康(类)支出35.75万元,占4.4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0.73万元,占1.3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8.75万元,占4.8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8.5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工资调标及办公经费增加等。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初预算为29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2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19年初预算为15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办公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初预算为14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办公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项)。2019年初预算为41.68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减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初预算为16.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减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初预算为17.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增加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初预算为28.03万元,支出决算为2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减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初预算为1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减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初预算为42.3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减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同。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2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公务招待次数略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2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不包括市本级)或同级(不包括区级)审计部门工作联系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累计9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餐。接待90人次,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莲都区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6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数字化机房改造、中介审计服务费等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7.1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数字化机房改造”、“中介审计服务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数字化机房改造”、“中介审计服务费”等项目分别委托单位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按计划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计120余个,通过项目审计节约政府资金,促进区审计局向投资审计转型,为莲都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四千多万。 组织对“大数据审计科”“直属分局”等2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公室”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单位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资金管理及经费支出合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莲都区审计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数字化机房改造及中介审计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数字化机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买服务器(W-2125 4.0GHZ 4C/16G*2/900G*5 SAS 10K/P4000-8G/DVDRW/RAID0、1、5/DOS)一套;二是购买空调(海信KFR-35GW/01FZBp-A2(1P02)一台;三是购买(显示器飞利浦243V7QSB)一台;四是购买机柜(恒嘉或图腾42U)一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完善和提升审计信息化建设任务。 中介审计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结清2018年120余个投资审计项目中介审计费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顺利转型,今后将大大减少该项目经费支出。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71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减少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 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