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科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
具体审批内容:
1、职务(职称)变动工资审批。
2、机关单位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审批。
3、事业单位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审批。
4、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定级审批。
5、交流、调动人员工资审批。
6、警衔津贴、教(护)龄津贴等各项津补贴审批。
7、浮动工资、浮动工资转固定工资审批。
8、第十三个月工资审批。
办事程序:由所在单位填报相关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审核→批复。
二、工龄计算
办事程序:本人申请,并附原始凭证→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科室审核→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福利项目审批
1、机关、事业单位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审批。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
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审批表一式二份②申请人所在村或单位证明③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证明④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费审批
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单位工资证明;②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办事流程:受理→审批→批复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
需提供下列材料:①退休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②本人免冠1寸照片4张;③养老保险金缴纳手册;④提前退休的还需附本人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书;
办事程序:受理→审批→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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