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在莲都会议中心举行,会期4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08:30至10:30,在莲都会议中心门厅报到。
二、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查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大会发言;
4.列席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5.委员视察;
6.听取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7.补选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常务委员;
8.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9.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位委员按要求报到和参会;
2.报到时,请将撰写的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交会务组提案征集处,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标题处注明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发送至区政协邮箱2018115569@qq.com;
3.提案封面和提案参考目录可在区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请合理安排工作,一般不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提前向会议秘书处办理请假手续。
5.会议期间,请着正装(少数民族界委员穿戴民族服饰);
6.请委员所在单位予以支持。
(传 真:0578-2132027)
(联系电话:0578-2271836)
附件: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注意事项。
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注意事项
1.应注意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切忌“即兴之作”或道听途说。
2.应简明扼要,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切忌笼统、空泛。
3.应符合规范要求,突出对策建议,不要写成学术性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4.请在提案封面上注明提案人的通信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以便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联系沟通。
5.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领衔人列于首位;以界别组或者联络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或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
6.提案封面纸在区政协网站通知栏下载,可以复印,也可以向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或全会期间的大会提案组领取。
7.提案案由及提案者的相关信息要用统一印发的提案封面纸认真书写,提案内容要求用A4纸打印附后,也可将提案内容在会前存入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在会议期间到提案组打印。
8.提案征集在全体会议期间设提案统计截止时间。请在提案统计截止时间前提交提案(以纸质打印件、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电子文档提交邮箱:20181155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