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注意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切忌“即兴之作”或道听途说。
2.应简明扼要,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切忌笼统、空泛。
3.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应写成学术性论文,应突出对策建议,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4.请在提案封面上注明提案人的通信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以便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联系沟通。
5.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领衔人列于首位;以界别组或者联络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或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
6.提案封面纸随本通知发,可以复印,也可在莲都区政协网站通知栏中下载附件,或向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或全会期间的大会提案组领取。
7.提案案由及提案者的相关信息要用统一印发的提案封面纸认真书写,提案内容要求用A4纸打印附后,也可将提案内容在会前存入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在会议期间到提案组打印。
8.提案征集在全体会议期间设提案统计截止时间。请在提案统计截止时间前提交提案(以纸质打印件、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电子文档提交邮箱:20181155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