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协参加单位履职情况评价办法》(莲政协[2014]3号)规定,经区政协十五届十二次主席会议研究,确定农工党区委会等4个参加单位为区政协2017年度优秀履职单位。名单如下:
农工党区委会
民革区委会
民建区委会
民进区委会
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