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第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3月11日在政协第十四届
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卢 进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第十四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各位委员审议,请同志们提出意见。
2012年提案工作回顾
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208件,经审查立案提案182件,其中集体提案37件。提案经42个承办单位办理,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经全部办复。据统计初次答复满意率达98%。从整体办理情况看,已经解决或采纳的40件,占22%,列入计划解决或采纳的104件,占57%,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或留作研究参考的33件,占18%,因不符现行政策没有采纳的5件,占3%。未立案的26件,多数是因涉及市直单位,超出莲都区职权范围。也分别通过《社情民意》、转作委员来信或建议送交市区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等办法进行处理。
一、主要特点
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积极采纳意见建议,提案发挥了良好效果,其主要有以下特点:
1、围绕经济发展建睿智之言,取得明显实效。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有93件,占总数的51%。委员们就打造莲都特色产业、破解中小企业用地难、做强莲都农业园区、整合莲都旅游资源、加快碧湖中心镇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等问题提出提案。这些提案的建议大多得到较好的办理落实。如:《关于承接历史,打造以“莲”为特色的养生福地的建议》提案引起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常务副区长亲自领办,目前提案中大部分建议已落实到实际工作和规划文本中。针对《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难,政府需设立银企监管协调机制的建议》提案,区政府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企业金融扶持力度,进一步向中小企业倾斜,确保信贷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对《关于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推进莲都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提案,政府结合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三沿整治建设等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乡村旅游的功能分区、产品开发重点和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农家乐综合体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我区乡村旅游的发展。
2、围绕改善民生献务实之计,取得良好效果。民生方面提案有40件,占总数的22%。委员们对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改善农民工子女就学环境等诸多民生问题格外关注,这些提案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了相关民生问题的解决。区政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的建议》内容,出台了《莲都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等三个监管文件,还开展了“莲都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关于及时发放“杭兰铁路”精减下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根据省社保会议精神,对莲都区户籍的原杭兰铁路精减下放人员展开调查、审核后,于2012年7月底已将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到位。对《要求政府切实加强“地沟油”管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出台了《莲都区“餐厨废弃物”、“地沟油”、“老油”等废弃物油脂回收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完善部门监管机制,加强部门监管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了百姓受危害系数。
3、围绕社会和谐谋精良之策,取得显著成效。综合类的提案有49件,占总数的27%。委员们就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扶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丰富古堰画乡文化内涵等问题,提出许多良策,为有关部门施政提供了参考。对《关于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议》等系列提案,承办单位采取制定科学规划,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养老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养老机构建设,规范管理办法办理措施。目前已在四个街道相关社区建立服务中心。对《关于创新发展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提案,区委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区长分别作了批示,分管副区长亲自领办该提案,区委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保障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的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加强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二、主要做法
一年来,我们围绕提高提案质量,提高办理实效,提高服务水平的总要求,精心组织,努力工作,主要做法是:
1、夯实基础,提高提案撰写质量。常委会坚持视质量为提案的生命,把提高提案撰写质量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提案选题引导。提案委会前给每位委员发放百道提案参考选题,指导委员选好题。二是开展提案知识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发放学习资料、专题辅导等方式,指导委员撰写好提案。三是加大信息互通交流。在闭会期间通报区政府工作情况让委员知上情,组织调查研究、视察等委员活动让委员知下情。四是组织好党派提案、集体提案。全会前专门召开政协参加单位提案工作会议,组织部署集体提案工作,保证集体提案的数量和质量。
2、注重实效,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注重实效,有80%的提案被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其中,22%的提案在当年得到解决和落实,对一些前瞻性较强一时难以采纳落实的提案,也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取得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为提高办理质量,一是采取重点提案分管领导亲自领办,政协领导领衔督办。二是各部门强化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督促,密切与提案人的联系,在落实上下功夫,把提案办理与改进本单位的工作结合起来。三是提案委员会根据办理工作实际,及时召开提案者座谈会、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交流办理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3、开拓创新,提高提案服务水平。提案委结合提案工作的程序性、事务性和时效性等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在会前向委员发放提案征集函件、提供提案参考选题、举行提案撰写培训。二是规范提案办理工作。修订了《莲都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制定了《莲都区政协提案工作表彰奖励法》。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的联系和协作,进一步协调好提案人与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关系,以诚恳的态度,优良的服务,架起了委员与承办单位的连心桥。针对3件初次办理提案人“不满意”的提案,通过个别沟通和“三见面会”进行沟通协调,再办理,直到“满意”。四是做好提案汇编。精心编纂《提案汇编》连同区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的6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在莲都政协网上公开,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提案办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年来,区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很大差距。如:有些提案内容太宏观,承办的操作性不强;有的建议的可行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提案工作信息化、公开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委员,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莲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承办单位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协第十四届常务委员会,对长期以来给予政协提案工作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的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和积极履行职能的广大政协委员表示衷心感谢!
2013年提案工作要求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抓住区政协工作创新年契机,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进提案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促进“三大莲都”建设。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委会,要不断提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运用提案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要通过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真正使提案成为人民政协富有特色的信息库和智力库,成为党委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动态、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共同为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献计出力。
二、以增强实效为目标,推动提案办理和落实。要充分调动参与提案办理工作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增强办理实效,不断提高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度,不断完善和巩固提案督办“回头看”制度,促进各承办单位提高提案的采纳率、问题的解决率和委员的满意率。要加强提案办理过程中的舆论监督,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宣传政协提案的作用和意义。建立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扩大提案办理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有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提案办理方法,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开展提案办理评议工作,建立区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制度,使政协提案蕴含的智力成果和合理化建议,及时转化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效果。
三、以服务大局为准则,增强提案工作合力。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党政各部门、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积极性,形成提案工作的强大合力,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提案委员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提案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要完善政协提案工作机制,健全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合作和沟通机制,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要严把提案办理程序关、政策关、时效关和答复落实关,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政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三大莲都”、实现率先发展目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我区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