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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医保局五个“强化”打造“清廉医保”
索引号: 11332501MB1912351F/2020-34021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09-01 10:06:14

医保是大民生,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牵着民心,莲都区医保局自成立以来,持之以恒深化行风作风建设,以五个“强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医保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更是作为一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任务, 把各科室各单位的党风廉政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以抓作风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 严格按照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求,制定《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对重要岗位人员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间权责到位,目标到人,层层落实,班子成员形成共识,率先而为,主动担当,有效促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好专题党课、组织生活会、学习研讨会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医保具体工作中。

二是经常进行党纪党规学习,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充分利用每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夜学,组织广大党员深入系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医保建设精神;通过钉钉群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传递、推送党纪党规最新要求、专家解读及案例分析等学习资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知识考试,8名党员认真学习,准备充分,获得高分。

三是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却金馆,通过现场参观和警示教育,让全体干部经受深刻的思想洗礼和心灵震撼。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前往万象山烈士墓碑前开展“初心之行”,缅怀革命先烈,从革命前辈奋斗事迹中激发砥砺奋进的决心。及时传达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真正做到防微杜渐。

四是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新形式,筑牢拒腐防线。不断探索新常态下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路径。积极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向全体党员干部及家属发放倡议书,组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树立廉洁意识,把好家庭“廉洁门”,通过晒家风家训,讲家风故事,写廉洁寄语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好家训、带头培育好家风,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崇德尚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强化内控管理,严守纪律规矩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强化廉政建设教育效果,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为“清廉医保”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健全内控机构。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组织机构控制,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各业务流程内控建设。明确各业务环节岗位职责及工作人员职责,努力做到业务环节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所有的业务职能岗位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真正将内控的触角延伸覆盖至所有岗位,使每位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以及追责情形有了清醒的认识。

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制订和完善莲都区医疗保障局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做好医疗保险各项业务经办工作。

三是开展内控检查。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医保基金收支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督,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监控,财务、业务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强化内部流程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是做好风险管理。强化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的排查防范。结合岗位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自查,找风险点,提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与防控。严抓经办流程不放松,重点加强医保基金征缴标准测算和待遇支付控制,待遇支付实行初审、复核、审批“双审制”。

四、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深化作风行风建设,对外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展示为民服务新形象;对内优化医保工作体系,推动医保服务延伸,打造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体系。

一是深化医保“三服务”工作制度。结合“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和“千人进万企”活动,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区医保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分别结对乡镇街道,定期“上门服务”,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工作。2020年上半年,共开展“三服务”走访活动100余人次。

二是优化医保窗口服务水平。以“雷锋式”医保服务品牌建设为抓手,开展医保工作人员窗口轮训,提升业务素养和实操能力;组建医保业务微信群,开展线上业务培训,并进行实时工作指导;推进“雷锋式”医保服务进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2020年5月,已在丽水市中心医院开设“雷锋式”医保服务窗口,派驻医保员为参保群众服务。

三是提升医保办事效率。实现医保经办服务 “无差别全科受理”,在医保服务大厅,只要“进一个门,取一个号,跑一扇窗”,就能办理任何医保服务事项;实现所有医保“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即时办“三个办”。通过基层服务资源共享,经办信息系统下沉,医保服务窗口前移,在定点医药机构形成就医结算和医保事项经办的有效衔接,在农商行网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等服务场所实现医保便民事项的“一站式办理”。

五、强化绩效管理,坚守基金安全底线

认真落实省医保局关于“打实清廉医保四场战役,构建医保部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工作要求,坚持源头治理,打实基金平衡持久战。

一是强化基金预算和支付管理。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完善医保经办内控制度,确保基金安全,2019年基金支出为43547.76万元,当期筹集基金金额为44475万元,基金收支基本持平。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审核工作,2019年,通过审核扣除不合理费用210.76万元。

二是落实医药机构协议管理。2019年新增纳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3家。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实现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全覆盖。创新监管方式,运用 “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 开展“互联网+监管”检查,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医药机构28家,其中双随机检查3家,积极推进医保领域掌上执法工作。

三是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2019共处理4起涉嫌骗取基金6000元以上案件,涉及金额73114.63元,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举报案件1起,追回不符合医保报销金额20873.87元。2020年4月,以“线上+线下”模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题宣传月活动,在微信朋友圈进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倡议书接力,接力人数3万+;通过宣传短信、海报、户外广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各乡镇(街道)、定点医药机构张贴海报300余张,投放小区道闸、电梯间广告118块,制作宣传片1个,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医保基金安全、积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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