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信息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年报
首页
区农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50306/2013-1930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0-08-18 11:55: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2年度莲都区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莲都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布

,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我局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96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24110,电子邮箱:liandunj110@163.com )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我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农业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农业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农业部门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按照《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板块。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公开信息2600条,其中发布在政府网站公开平台127条。及时准确地公布了本局的事权、财权、人事权方面的信息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指定地点公开三种方式公开信息,以及通过报刊、便民资料等其它辅助方式。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未收到过公民或相关单位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表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的相关来电来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也没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是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受理等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三是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是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五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莲都区农业局

 

附件:
附件: